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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練習題:法律責任

更新時間:2016-07-29 09:23:48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108收藏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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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項選擇題

  1、因票據(jù)糾紛提起訴訟,享有訴訟管轄權的法院有( )。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據(jù)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票據(jù)出票地法院

  【答案】BC

  2、關于民事訴訟與仲裁法律制度相關內容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民事經(jīng)濟糾紛實行或裁或審制度

  B.民事訴訟與仲裁均實行回避制度

  C.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度,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

  D.民事訴訟實行公開審判制度,仲裁不公開進行

  【答案】ABCD

  【解析】選項D: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xié)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3、北京的甲公司和長沙的乙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在上海簽訂一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貨物,雙方應于2014年4月10日在廈門交貨并付款。雙方就合同糾紛管轄權未作約定。其后,甲公司依約交貨,但乙公司拒絕付款。經(jīng)交涉無效,甲公司準備對乙公司提起訴訟。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對甲公司擬提起的訴訟有管轄權的有( )。

  A.北京

  B.長沙

  C.上海

  D.廈門

  【答案】BD

  【解析】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在地(長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廈門)的人民法院管轄。(2)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3)因票據(jù)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jù)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下列案件中,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 )。

  A.公民名譽權糾紛案件

  B.企業(yè)與銀行因票據(jù)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C.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因稅收征納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

  D.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答案】ABD

  【解析】(1)選項C: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因稅收征納爭議提起訴訟的,應當適用行政訴訟程序.(2)選項D:勞動仲裁不同于商事仲裁,但勞動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民事訴訟程序審理。

  5、甲企業(yè)得知競爭對手乙企業(yè)在M地的營銷策略將會進行重大調整,于是到乙企業(yè)設在N地的分部竊取到乙企業(yè)內部機密文件,隨之采取相應對策,給乙企業(yè)在M地的營銷造成重大損失,乙企業(yè)經(jīng)過調查掌握了甲企業(yè)的侵權證據(jù),擬向法院提起訴訟,其可以選擇提起訴訟的法院有( )。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答案】ACD

  【解析】乙可以選擇向甲住所地(被告住所地)、M地(侵權結果發(fā)生地)、N地(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起訴。

  6、A的戶籍所在地在甲市,經(jīng)常居住地在乙市。2013年2月,A與B在丙市簽訂了買賣合同,合同中未約定糾紛管轄法院,后因B未將貨物如約在乙市交付給A而發(fā)生糾紛,A欲起訴B,此時B已因詐騙被監(jiān)禁于丁市監(jiān)獄。下列對合同糾紛沒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CD

  【解析】對被監(jiān)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jīng)常居住地(乙市)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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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斷題

  1、因票據(jù)糾紛提起的民事訴訟,由票據(jù)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

  【答案】對

  2、如果兩個以上的法院對某一民事訴訟案件均有管轄權,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

  【答案】對

  3、因確認股東資格糾紛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答案】對

  4、審理民事案件,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

  【答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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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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