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個建筑工程施工技術強制措施!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降低工程設計等級和質量標準。對于影響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涉及到消防、防水、防雷、人防、節(jié)能、建筑用途及重大經濟簽證)等方面的變更必須有原設計單位出具書面設計變更文件來確認外,還應經原審圖機構重新審圖。
2、涉及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必須按規(guī)定(不少于30%)進行見證取樣檢測;檢測報告除按正常報告填寫、簽章外,還應加蓋見證取樣檢測專用章。
3、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施工現(xiàn)場必須采取措施保證用于檢、試驗的材料、器具、設備、試塊、試件與工程實際相符,無弄虛作假和調包替換等違法行為。
4、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水應妥善管理,防止管網漏水。臨時水池、洗車池、洗料池、淋灰池、防洪溝及攪拌站等至新舊建筑物外墻的距離,不應小于10m并應采取防止?jié)B漏的措施。臨時性生活設施至在建建筑物外墻的距離,應大于15m,并應做好排水設施,防止施工用水流入基坑(槽)。
5、設計未明確要求時,下列建筑在施工和使用期間應進行變形測量:
⑴ 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的建筑;
⑵ 復合地基或軟弱地基上的設計等級為乙級的建筑;
⑶ 加層、擴建建筑;
⑷ 受鄰近深基坑開挖施工影響或受場地地下水等環(huán)境因素變化影響的建筑;
⑸ 需要積累經驗或進行設計分析的建筑;
⑹ 二十層以上或造型復雜的十四層以上的高層建筑。
6、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并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支護與開挖宜同步進行。無可靠措施時,基坑和圍墻的周邊1.5m范圍內均嚴禁堆載。
7、基底標高不同時,基底應按1:2的臺階逐步放坡,基礎砌體應從低處砌起,并應由高處向低處搭砌。當設計無要求時,搭接長度不應小于基礎擴大部分的高度且不應少于500mm。
8、當土方工程挖方較深或相鄰建筑較近時,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防止相鄰建筑的下沉或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邊環(huán)境。
9、工程樁應按照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進行樁體質量及承載力檢驗。
10、不同品種、不同強度等級、不同生產廠家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11、施工中不應采用水泥砂漿代替同強度等級的水泥混合砂漿;如確需替代,應將水泥砂漿提高一個強度等級。
12、有凍脹環(huán)境和條件的地區(qū),地面以下或防潮層以下的砌體,不應采用多孔磚。
13、240mm厚的承重墻的每層墻的最上一皮磚,磚砌體的階臺水平面上及挑出層的外皮磚,應整磚丁砌。
14、砌筑砌體前應提前1~2d對砌塊進行澆水濕潤;干燥地區(qū)日最高氣溫30℃以上的天氣還應對新砌筑的墻體進行灑水養(yǎng)護。
15、在墻上留置臨時施工洞口,其側邊離交接處墻面不應小于500mm,洞口凈寬度不應超過1m??拐鹪O防烈度為9度地區(qū)建筑物的臨時施工洞口位置,應會同設計單位確定。所有臨時施工洞口應做好補砌并采取防止裝飾面層開裂的措施。
16、磚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筑,嚴禁無可靠措施的內外墻分砌施工。對不能同時砌筑而又必須留置的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普通磚砌體斜槎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于高度的2/3(多孔磚為1/2)。斜槎的留置高度不得超過一步腳手架的高度。
17、對于后砌填充墻、隔墻墻長大于5m或8、9度抗震設防時的填充墻、隔墻,其墻頂應與樓板或梁可靠拉結。當墻頂?shù)目煽坷Y設計無明確要求時,優(yōu)先采取待填充墻砌筑完并至少間隔14天后,在墻頂澆筑同墻厚、寬度不小于150mm、高度不小于200mm,內配有至少1Φ10鋼筋的C20細石混凝土下懸短柱,短柱中距不應大于1.2m。短柱內鋼筋必須與結構連接牢固。
18、建筑外門窗的安裝必須牢固。在砌體上安裝門窗嚴禁用射釘固定。一般當外墻門窗洞口周圍設計無混凝土邊框時,在砌筑砌體中應設置截面尺寸不小于115×115×90mm,強度等級不小于C20的混凝土塊;其間距必須滿足固定門窗框的安裝要求。
19、在8度抗震設防地區(qū)承重砌體窗間墻最小寬度以及承重砌體外墻盡端至門窗洞邊的最小距離小于1.2m時,應采取局部加強措施。若設計未給出明確要求,可采用在洞邊增設截面尺寸為180mm×墻厚,強度等級不小于C20的混凝土構造柱;構造柱縱筋4Φ12,箍筋Φ6@200,上下分別錨入過梁和樓蓋中。
20、砌體結構墻體內設置的配電箱及消火栓四周必須按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加設邊框。
21、設計要求的洞口、溝槽、管道應于砌筑時正確留出或預埋,未經設計同意,不得打鑿墻體和在墻體上隨意開洞或開鑿水平溝槽。不應在截面長邊小于500mm的承重墻體、獨立柱內埋設線管。
22、不得采用在墻體內先留水平溝槽后補澆混凝土的施工工藝。
23、承重墻體使用的小砌塊應完整,無破損、無裂縫。
24、腳手眼(架眼洞)的留設必須符合設計及施工規(guī)范要求。
25、任何情況下獨立柱的最小截面尺寸不得小于下列限值:
輕質砌塊:200×500或300×400;
粘土磚:240×370或300×300;
素混凝土:200×350或250×300;
鋼筋混凝土:240×240或200×300。
26、砌塊墻體上寬度超過300mm的洞口上部必須設置鋼筋混凝土過梁。所有過梁的有效支承長度,6~8度抗震設防時不應小于240mm,9度抗震設防時不應小于360mm。當過梁支座沿墻端的縱向長度不夠時,過梁支承應采取可靠的錨固措施。
27、小型空心砌塊砌體工程中,在散熱器、廚房和衛(wèi)生間等設備及管道的卡具安裝處的小砌塊,宜在施工前用強度等級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將其孔洞灌實。
28、與構造柱連接處墻體應砌成馬牙槎,馬牙槎凹凸尺寸不宜小于60mm,高度不應超過300mm,馬牙槎應先退后進,對稱砌筑;節(jié)點上下均放大。
29、抗震設防烈度8度和9度時,砌體結構樓梯間及門廳內墻陽角處的大梁支承長度不應小于500mm,并應與圈梁或樓蓋可靠連接。
30、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外墻洞口寬度超過1.5m的窗臺面均宜設置同墻寬,不小于90mm厚的鋼筋混凝土壓頂;其縱向鋼筋不小于2Φ10,橫向鋼筋筋Φ6@200,縱向鋼筋應分別錨入兩側結構中。
31、砌體填充墻構造柱設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內、外墻墻長超過層高的2倍時,必須設置構造柱;
⑵ 內外墻交接處均應設構造柱;
⑶ 外墻轉角處及通窗端部處無框架柱或混凝土墻時應設置構造柱;
⑷ 所有外墻陽臺門兩側(門帶窗時為靠門一側)及洞寬不小于4m的窗洞兩側均應設構造柱(當洞邊至側向支承近邊間距小于400mm時可不設構造柱而改設抱框柱);
⑸ 外墻窗間墻墻垛寬不大于600mm時應設置構造柱(當斷面寬度不大于400mm時可考慮設加寬構造柱以避免砌筑困難);
⑹ 當外墻墻長大于4m時,應在墻長范圍內按凈距不大于4m設置構造柱;
⑺ 當內墻墻長大于8m時,應在墻長范圍內設置構造柱,優(yōu)先選在洞邊或墻端設;
⑻ 對于雙側無側向支承的墻,外墻墻長超過1.5m或墻長超過層高1倍以及內墻墻長超過3m或墻長超過層高2倍,應在其兩端處設置構造柱;
⑼ 對于單側無側向支承的墻,外墻墻長超過2m或墻長超過層高1倍以及內墻墻長超過4m或墻長超過層高2倍,應在其無側向支承端處設置構造柱;
⑽ 對于三側均與結構無可靠拉結且外墻墻高超過0.9m或內墻墻高超過1.8m的,應在其兩端處設置構造柱;
⑾ 砌體填充墻內設有雨篷、飄窗或外挑長度超過0.9m 的空調擱板等懸臂構件時,應其下洞口或支座兩邊的墻內設置構造柱;
⑿ 墻高超過5m時,應在所有墻體的交接處、轉角處、無側向支承的自由端以及超過3m寬的門窗洞口邊設置構造柱;
⒀ 特殊情況下對于砌塊強度等級或墻體高厚比不能滿足設計或規(guī)范要求時,可在墻內按凈距不大于3m增設構造柱和水平混凝土現(xiàn)澆帶;
⒁ 內墻門洞或啞巴洞洞高≥3.6m時,洞口兩側均應設構造柱;
⒂ 多層砌體結構在8度和9度時,長度大于5m后砌隔墻的獨立墻肢端部及大門洞邊宜設構造柱。
32、砌體填充墻抱框柱設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窗邊設置抱框柱時,應在窗下口處相應設置與結構可靠拉結的水平鋼筋混凝土現(xiàn)澆帶。當抱框柱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高層建筑的填充外墻當窗(含門帶窗)洞寬度≥1.8m時均應在洞口兩側(門帶窗時靠窗一側)設置窗抱框柱;
⑵ 多層和低層建筑的填充外墻當窗(含門帶窗)洞寬或洞高≥2.7m時均應在洞口兩側(門帶窗時靠窗一側)設置窗抱框柱;
⑶ 內墻凈高≥4m且洞寬分別大于1.5m(門洞)和2.1(窗洞)時,洞邊宜設抱框柱;
⑷ 內墻凈高<4m且洞寬分別大于1.8m(門洞)和2.4(窗洞)時,洞邊宜設抱框柱。
33、砌體拉結筋設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⑴ 多層砌體結構中,構造柱與墻連接處,沿墻高每隔500mm設置2Ø6的拉結鋼筋,每邊伸入墻內的長度均不小于1m。另外,6、7度時底部1/3樓層,8度時底部1/2樓層和9度時底部全部樓層的拉結鋼筋應沿墻體水平通長設置。
⑵ 多層砌體結構中,對于6、7度時長度大于7.2m的大房間以及8、9度時外墻轉角及內外墻交接處,應沿墻高每隔500mm設置2Ø6通長的拉結鋼筋。點這免費下載施工技術資料
⑶ 多層砌體結構中,頂層樓梯間墻體應沿墻高每隔500mm設置2Ø6通長的拉結鋼筋;而7~9時各層樓梯間墻體均應在休息平臺或樓層半高處設置60mm厚、縱向鋼筋不少于2Ø10的C20鋼筋混凝土帶。
⑷ 多層砌體結構中,突出頂層的樓、電梯間,墻體構造柱應伸到頂部,并與頂部圈梁連接,所有墻體應沿墻高每隔500mm設置2Ø6通長的拉結鋼筋。
⑸多層砌體結構中,后砌的非承重墻應沿墻每隔400~600mm間距設置2Ø6的拉結鋼筋與承重墻或柱拉結,每邊伸入墻內的長度不宜小于1m。
⑹ 鋼筋混凝土結構中,填充墻應沿框架柱或剪力墻全高每400~600mm間距設置2Ø6通長的砌體拉結鋼筋。
35、鋼筋混凝土結構中,樓梯間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墻,尚應采用鋼絲網砂漿面層加強。
36、填充墻與承重墻、柱、梁的連接鋼筋優(yōu)先采用在混凝土澆筑前預埋的方法;當采用化學植筋的連接方式時,應進行實體檢測。錨固鋼筋拉拔試驗的軸向受拉非破壞承載力檢驗值不小于6kN。
37、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砌體當采用砌筑砂漿時,水平灰縫厚度和豎向灰縫寬度均不應超過15mm;當采用粘結砂漿時,水平灰縫厚度和豎向灰縫寬度宜為3~4mm。
38、底框磚混結構、砌體構造柱、砌體芯柱以及設計有特殊要求的結構,必須按先砌墻后澆柱的順序施工。
39、不得將后砌填充墻或輕質隔墻直接作為現(xiàn)澆樓蓋或懸挑結構的底模施工。
40、鋼筋進場時,應按國家現(xiàn)行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和重量偏差檢驗,檢驗結果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41、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結構,其縱向受力鋼筋的性能應滿足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對按一、二、三級抗震等級設計的各類框架中的縱向受力鋼筋應采取HRB335E、 HRB400E、 HRB500E、 HRBF335E、 HRBF400E、 HRBF500E鋼筋,其強度實測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鋼筋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于1.25;
⑵ 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不應大于1.3; ⑶ 鋼筋的最大力下總伸長率不得小于9%。
42、鋼筋宜采用無延伸功能的機械設備進行調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調直。當采用冷拉方法調直時,HPB235、 HPB300光圓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帶肋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43、鋼筋應先調直再下料。切口端面應與鋼筋軸線垂直,不得有馬蹄形、縮頸、偏折或翹曲等缺陷。閃光對焊、電渣壓力焊、氧氣壓力焊、機械連接接頭應優(yōu)先采用無齒鋸(輪鋸)切割下料,機械連接接頭嚴禁采用氣割下料。
44、機械連接直螺紋接頭的每個絲扣端伸入套筒內的長度均至少應大于鋼筋的外徑尺寸且外露絲扣長度不宜超過1扣。
45、剪力墻及框架柱等結構鋼筋最大位移量不得超過35mm;否則必須報審施工技術處理方案。任何人嚴禁擅自采取將移位鋼筋割除或熱煨彎的處理方法,任何情況下豎向鋼筋彎折角度均不得大于1:6。
46、鋼筋接頭的適用范圍必須滿足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鋼筋接頭選用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47、焊接接頭和機械連接接頭應做好成品保護,嚴禁泥漿污染或銹蝕。
48、抗震框架結構上層柱內鋼筋比下層柱內鋼筋直徑大時,上層鋼筋的最短切斷點在梁底向下延伸的長度不少于llE+( 柱高Hn/6、柱截面寬度hc、500mm中的較大值 ),并符合鋼筋連接的質量要求。
49、混凝土剪力墻或擋土墻在樓板處暗梁的設置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50、鋼筋錨固長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設計無明確規(guī)定時,一般現(xiàn)澆板下部正彎矩鋼筋伸入現(xiàn)澆混凝土支座的錨固長度宜取100mm和過支座中心線中的較大值?,F(xiàn)澆板跨中正彎矩鋼筋伸入砌體支座的錨固長度不應小于120mm 、h板和過中心線中的較大值。另外當連續(xù)板內溫度收縮應力較大時,伸入支座的錨固長度均宜適當增加至≥15d。對與邊梁(含圈梁)整澆的板,支座負彎矩鋼筋的錨固長度應≥la。
51、扭梁及剪力墻連梁的腹部縱向鋼筋伸入支座的錨固長度不得小于laE。
52、框架梁中線與框架柱中線之間偏心距大于柱寬的1/4時,應采取加腋等措施,具體由設計確定。
53、梁柱節(jié)點處箍筋以及主次梁相交區(qū)域內的箍筋或吊筋設置必須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當節(jié)點區(qū)箍筋部分缺漏或破壞時,可采用雙向設置開口箍來組對補強;但組對開口箍應符合受拉鋼筋連接接頭的質量要求。
54、鋼筋的位置、凈距、排距以及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55、當未能取得同條件混凝土養(yǎng)護試件強度、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強度被判為不合格或鋼筋保護層厚度不滿足要求時,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檢測機構按國家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檢測。
56、施工縫、后澆帶處以及工程長時間停工時外漏鋼筋應采取可靠地鋼筋防銹或阻銹等保護措施。
57、當梁端實際受到部分約束但按簡支計算時,應在支座區(qū)上部設置縱向構造鋼筋,其截面面積不應小于梁跨中下部縱向受力鋼筋計算所需截面面積的1/4,且不宜少于2Ф12的鋼筋,該縱向鋼筋構造自支座邊緣向跨內伸出的長度不應小于0.2lo。
58、施工縫和后澆帶的位置應在混凝土澆筑前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技術方案確定。施工縫和后澆帶的處理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zhí)行。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混凝土結構施工縫及后澆帶應留置于剪力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對于水平或豎向現(xiàn)澆混凝土懸臂板不得在固定支座邊留設施工縫。
59、現(xiàn)場支設的模板支架或腳手架必須按照已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搭設,嚴禁擅自更改或調整。現(xiàn)澆樓梯應與主體結構同步施工,不得采用在墻體內留置水平溝槽的方式進行施工。
60、施工前應對準備搭設的腳手架、卸料平臺、模板及支架體系進行設計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腳手架、卸料平臺、模板及支架體系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穩(wěn)定性,應能可靠地承受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各類荷載。
61、膠合模板板材表面應平整光滑、完好,無脫膠、開裂等缺陷,具有防水、耐磨、耐酸堿的保護膜;其板材厚度不應小于12mm,原材含水率不應大于15%。
62、模板支架的高寬比不宜大于3;當高寬比大于3時,應增設穩(wěn)定性措施,并進行支架的抗傾覆驗算。
63、采用扣件式鋼管作高大模板支架(滿堂腳手架)的立桿時,支架搭設應完整,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鋼管規(guī)格、間距和扣件、龍骨、模板應符合設計要求;
⑵ 立桿上應每步設置雙向水平桿,水平桿應與立桿扣接;
⑶ 立桿底部應設置墊板,墊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寬度不宜小于250mm;
⑷ 對大尺寸混凝土構件下的支架,其立桿頂部應插入可調托座。可調托座距頂部水平桿的高度不宜大于300mm,可調托座螺桿外徑不宜小于36mm,插入深度不應小于180mm;可調支托上的U形支托與楞梁兩側間如有間隙,必須楔緊,其螺桿伸出鋼管頂部不得大于200mm,安裝時應保證上下同心且垂直;
⑸ 立桿的縱、橫向間距應滿足設計要求且不大于1.2m,立桿的步距不得大于1.8m;頂層立桿步距應適當減小,且不應大于1.5m;支架立桿的搭設垂直偏差不宜大于5/1000,且不應大于100mm;
⑹ 在立桿底部200mm處水平方向上應按縱下橫上的次序設置掃地桿;
⑺ 承受模板荷載的水平桿與支架立桿連接的扣件,其擰緊力矩不應小于40N·m,且不應大于65 N·m。
⑻ 在架體四周及中間區(qū)域的大尺寸梁軸線下均應設置垂直剪刀撐,在架體底層、頂層和高度較大的中間區(qū)域不大于4個立桿步距必須設置水平剪刀撐,剪刀撐應與支架同步搭設,支架架體應與周邊具有足夠強度的混凝土結構頂緊或拉結;
⑼ 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桿應向低處延長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于0.5m并宜在此處加設剪刀撐;
⑽ 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桿的對接接頭不得在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的距離不得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jié)點不宜大于步距的1/3;
⑾ 嚴禁將上段的鋼管立柱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拉桿上;
⑿ 當支架立柱高度超過5m時,應在立柱周圈外側和架體中間有結構柱或剪力墻的部位,按水平間距不大于9m、豎向間距不大于3m與建筑結構進行固結。
64、對扣件式鋼管支架,應對下列安裝偏差進行檢查:
⑴ 混凝土梁下支架立桿間距的偏差不應大于50mm(滿堂架為30mm),混凝土板下支架立桿間距的偏差不應大于100mm;水平桿間距的偏差不應大于50mm(滿堂架為20mm);
⑵ 應全數(shù)檢查承受模板荷載的水平桿與支架立桿連接的扣件;
⑶ 采用雙扣件構造設置的抗滑移扣件,其上下頂緊程度應全數(shù)檢查。
65、模板加固應牢固、可靠;嚴禁用鐵絲或窄板條來承力加固模板。對于梁腹高度不小于600mm及柱寬度不小于500mm的模板應增設對拉螺栓輔助加固。
66、安裝現(xiàn)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時,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加設安全可靠的支架;上、下層支架的立柱應對準,并鋪設墊板。
67、底模、支架立桿或墊板不得懸空、脫離或虛支。
68、高溫天氣施工可采取遮陽覆蓋或往鋼筋、模板灑水降溫等措施;但灑水后模板內不得留有積水。
69、現(xiàn)澆結構底模及支架拆除時,其混凝土構件實際強度必須滿足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F(xiàn)澆構件側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達到2.5MPa以上,并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損傷。
70、后澆帶處的模板及支架宜與其兩側的模板及支架分開支設。后澆帶所在跨的模板及支架拆除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zhí)行。在后澆帶混凝土合攏前,不應因模板及支架拆除而改變構件的設計受力狀態(tài);后澆帶混凝土強度達到規(guī)范的規(guī)定后,方可拆除。
71、結構承受的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設計活荷載。未經設計認可,嚴禁用懸挑結構承受腳手架荷載或其它超限的施工荷載。
72、廁浴間、廚房和有排水( 或其他液體)要求的建筑結構樓板上表面宜比相連接結構樓面的標高低50~80mm;但需經設計單位明確。
73、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和水灰比必須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混凝土的坍落度、初凝時間、終凝時間、擴展度和入模溫度應根據(jù)結構形式、鋼筋間距、運輸方式、運輸距離、澆筑速度、澆筑條件、氣象條件等情況確定。澆筑時混凝土出現(xiàn)凝結現(xiàn)象或已超過混凝土的凝結時間的,應立刻停止使用。
74、當混凝土可泵性差,出現(xiàn)泌水、離析、初凝,難以泵送、澆灌或攤鋪時,應立即通知拌合站對配合比、外加劑、混凝土泵、配管、泵送工藝等進行研究,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75、混凝土在運輸、輸送和澆筑過程中嚴禁加水。混凝土在澆筑、輸送和澆筑過程中散落的混凝土嚴禁用于結構澆筑。
76、混凝土的運輸時間應在混凝土采購合同中加以明確。一般預拌混凝土從攪拌站運至施工現(xiàn)場的時間不宜超過1.5h;當條件限制運輸時間確需超過2h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否則不得使用。
77、混凝土運輸、澆筑及間歇的全部時間不應超過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即混凝土從出廠至澆筑入模并完成初次振搗抹平所需的時間不得超過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應連續(xù)澆筑,并應在底層混凝土初凝之前將上一層混凝土澆筑完畢。當?shù)讓踊炷脸跄鬂仓弦粚踊炷習r,應按施工技術方案中對施工縫的要求進行處理。
78、梁、板混凝土施工應采取二次振搗、二次抹壓、二次覆蓋的技術措施。
79、抗凍性要求高的混凝土和嚴寒地區(qū)露天使用的水工混凝土,必須摻引氣劑或引氣減水劑,其摻量應根據(jù)混凝土的含氣量要求,通過試驗確定。
80、泵送混凝土的坍落度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對不同泵送高度,入泵時的混凝土的坍落度可參照下表選用。混凝土從出廠到運至現(xiàn)場后的最大坍落度損失不宜超過30mm,不得超過50mm。
泵送高度(m)
30以下
30~60
60~100
100以上
坍落度(mm)
100~140
140~160
160~180
180~200
81、常溫及低溫下使用早強劑或早強減水劑的混凝土采用自然養(yǎng)護時宜使用塑料薄膜覆蓋或噴灑養(yǎng)護液。終凝后應立即澆水潮濕養(yǎng)護。日最低氣溫低于0℃時除塑料薄膜外還應加蓋保溫材料。日最低氣溫低于-5℃時應使用防凍劑。
82、當墻、柱澆筑高度大于5m或梁板鋼筋較密集時,嚴禁采用墻、柱與梁、板同時澆筑混凝土的施工工藝。點這免費下載施工技術資料
83、施工配合比應經有關人員批準。混凝土配合比使用過程中,應根據(jù)反饋的混凝土動態(tài)質量信息,及時對配合比進行調整。遇有下列情況時,應重新進行配合比設計:
⑴ 當混凝土性能指標有變化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時;
⑵ 當原材料品質發(fā)生顯著改變時;
⑶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生產間斷三個月以上時。
84、結構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于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筑地點隨機抽取。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每拌制100 盤且不超過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⑵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⑶ 當一次連續(xù)澆筑超過1000m3 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⑷ 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⑸ 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yǎng)護試件;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的留置組數(shù)應根據(jù)實際需要確定,但每個檢驗批不宜少于3組。
85、坍落度每10車且不大于100m3應至少檢查一次。對連續(xù)澆筑且總量超過1000m3的混凝土,可按200m3檢查一次。
86、大跨度混凝土梁的施工應采用從跨中向兩端對稱進行分層澆筑,每層厚度不得大于400mm。
87、混凝土的養(yǎng)護時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不應少于7d;采用其他品種水泥時,養(yǎng)護時間應根據(jù)水泥性能確定且不宜少于14天;
⑵ 采用緩凝型外加劑、大摻量礦物摻合料配制的混凝土,不應少于14d;
⑶ 抗?jié)B混凝土、膨脹混凝土、強度等級C60及以上的混凝土,不應少于14d;
⑷ 后澆帶混凝土的養(yǎng)護時間不應少于14d;
⑸ 地下室底層墻、柱和上部結構首層墻、柱宜適當增加養(yǎng)護時間;
⑹ 基礎大體積混凝土養(yǎng)護時間應根據(jù)施工方案確定。
⑺ 摻膨脹劑、緩凝劑、緩凝減水劑及緩凝高效減水劑的混凝土澆筑、振搗后,應及時抹壓并始終保持混凝土表面充分潮濕,終凝后應及時澆水養(yǎng)護;當氣溫較低時,應加強保溫保濕養(yǎng)護。
88、對于冬期施工的混凝土,養(yǎng)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當日平均氣溫低于5℃時,不得采用澆水自然養(yǎng)護的方法。
⑵ 混凝土受凍前的強度應大于其臨界強度且不得低于5Mpa。
⑶ 模板和保溫層應在混凝土冷卻5℃方可拆除,或在混凝土表面溫度與外界溫度相差不大于20℃時拆模,拆模后的混凝土亦應及時覆蓋,使其緩慢冷卻。
⑷ 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等級的50%時,方可撤除保溫或加熱養(yǎng)護措施。
89、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和儲存液體的混凝土容器均嚴禁出現(xiàn)大于0.2mm寬的裂縫;普通混凝土不得出現(xiàn)大于0.3mm寬的貫穿性裂縫。否則,需經設計單位進行現(xiàn)場勘查并提供處理方案。
90、澆筑斜板混凝土時應采用坍落度較小的一級配且至少提高一級強度等級的混凝土澆筑;澆筑應分層澆筑、分層振搗,分層高度宜為1~1.5m,分層澆筑的時間間隔一般為2~4小時且混凝土不得發(fā)生終凝。
91、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對于現(xiàn)澆挑檐、雨罩陽臺、女兒墻欄板等外露的混凝土結構應留設伸縮縫,其伸縮縫間距不宜大于12m,伸縮縫寬為20mm。
92、柱、墻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高于梁、板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時,混凝土澆筑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柱、墻混凝土設計強度比梁、板混凝土設計強度高一個等級時,柱、墻位置梁、板高度范圍內的混凝土經設計單位同意,可采用與梁、板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相同的混凝土進行澆筑;
⑵ 柱、墻混凝土設計強度比梁、板混凝土設計強度高兩個等級及以上時,應在交界區(qū)域采取分隔措施。分隔位置應在低強度等級的構件中,且距高強度等級構件邊緣不應小于500mm;
⑶ 應先澆筑高強度等級混凝土,后澆筑低強度等級混凝土。
93、混凝土終凝后的10h內或混凝土強度達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荷或安裝模板及支架。
94、當日平均氣溫達到30℃及以上時,應按高溫施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95、冬期施工混凝土澆筑前,應清除地基、模板、鋼筋以及施工縫等接觸面上的冰雪、積水和污垢,并及時進行覆蓋保溫。在混凝土達到受凍臨界強度之前,混凝土表面的最低溫度不得小于2°。
96、建筑外墻外保溫、飾面板、飾面磚以及馬賽克的粘貼施工、建筑防水施工以及飾面涂刷等工程均不應進行冬期施工。當確需安排冬期施工時,應采用暖棚法施工,暖棚內的溫度應控制在5~35℃。
97、板塊隔墻墻長大于6米或墻高大于3.9米的,應按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在墻體中部分別設置鋼柱或鋼梁。
98、防水層的材質及做法必須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嚴禁采用不合格的材料或工藝。
99、防水層應盡量少留縫。防水層施工縫或接茬位置距轉角、折角或盡端處的距離不應小于300mm且不宜位于傾角大于30°的斜坡面上。
100、防水層的收口應構造合理,封口嚴密;不得有翹曲、褶皺、張口、裂縫、空鼓和破損等缺陷。
101、防水保護層應設置分格縫。水泥砂漿、細石混凝土和塊體材料保護層的分格縫縱、橫向間距均應控制在3~6m之間,分格縫寬度未20~25mm。
102、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后澆帶、穿墻管道、埋設件等設置和構造,均需符合設計要求;過墻套管、對拉螺栓和支撐筋必須設至止水環(huán)。
103、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抗?jié)B等級及坍落度必須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采用預拌防水混凝土時,入泵混凝土的坍落度應為120~160mm,坍落度每小時損失不應大于20mm,坍落度總損失不應大于40mm;混凝土不得有初凝、假凝、泌水或離析現(xiàn)象。
104、大體積防水混凝土的施工應采取材料選擇、溫度控制、保溫保濕等技術措施。在設計許可的情況下,摻粉煤灰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的齡期宜為60d或90d。
105、防水工程墻體水平施工縫應留設在高出底板上表面不小于500mm(人防)的墻體上,施工縫距離孔洞邊緣不小于300mm;不宜設置垂直施工縫。若確需留設,垂直施工縫應避開地下水和裂隙水較多的地段。
106、混凝土止水帶(條)的選用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遇水膨脹止水條應具有緩慢膨脹性能;止水條接茬面的混凝土應平整、密實,確保止水條與施工縫基層密貼,中間不得有空鼓、脫離等現(xiàn)象;止水條應牢固的安裝在施工縫表面或預留的凹槽內。膨脹止水條采用搭接連接時,搭接寬度不得小于50mm。施工混凝土表面防水層時應在此處增設附加防水層。
107、地下防水工程中兩幅卷材短邊和長邊的搭接寬度均不應小于100mm。采用多層卷材時,上下兩層和相鄰兩幅卷材的接縫應錯開1/3~1/2幅寬,且兩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接縫口應用密封材料封嚴。
108、當采用外防外貼法鋪貼高聚物改性瀝青類防水卷材時,立面卷材的搭接寬度應為150mm。
109、建筑防水基層陰陽角應做成半徑120mm的圓弧或45°坡角;在轉角處、變形縫、施工縫、水落口和穿墻管等部位應鋪貼卷材加強層,加強層寬度不應小于500mm。
110、集水坑、池底板的混凝土厚度不應小于250mm;當?shù)装宓暮穸刃∮?50mm時,必須采取局部加厚措施,并應使防水層保持連續(xù)。
111、屋面保溫層厚度及含水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保溫層干燥確有困難時,應與設計單位協(xié)商采用排汽屋面。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應采用金屬排汽管,排汽管的縱橫間距均不應大于6m,其管徑應控制在20~50mm的范圍內,保證排汽效果并避免屋面板發(fā)生局部熱橋現(xiàn)象。排汽管出口應煨彎至口朝下且出口距屋面面層的高度不應少于300mm。
112、建筑屋面水落口應采用金屬制品,其管徑應比相應雨水管放大一級,其周圍直徑500~800mm范圍內的排水坡度應控制在5%~10%之間;而水落口與找平層之間應留設15~20mm寬的凹槽,槽內填嵌防水密封材料,其上再鋪貼防水層并貼入水落口杯內不應少于50mm。
113、屋面排水天溝的深度及女兒墻的高度應大于本地區(qū)最大積水和積雪厚度值且不小于300mm;水落口離分水線的距離不應大于20m。
114、屋面防水層的泛水高度不應小于300mm;其中:在塑料管材上和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均嚴禁采用熱熔法施工。
115、在經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排水通氣管應高出屋面2m,并應根據(jù)防雷要求設置防雷裝置。
116、嚴寒地區(qū)超過兩層或9m以上高度的建筑屋面均不應采取室外排水;否則,應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
117、建筑煙道、通風管的出風口下部出屋面的高度不宜少于700mm且不低于鄰近處女兒墻的頂面;其頂蓋及風帽應安裝牢固,安全、美觀。
118、屋面保溫層施工完畢后應及時進行防水層的施工,避免保溫層受雨水或冰雪侵泡、腐蝕。
119、廁浴間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須設置防水隔離層。樓層結構必須采用現(xiàn)澆混凝土或整塊預制混凝土樓板四周除門洞外,應做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25的混凝土翻邊。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混凝土翻邊的寬度不應小于墻厚的1/2且不得小于90mm,其高度不宜小于350mm,翻邊內應配有雙向Φ10@250的鋼筋網片。澆筑混凝土翻邊時不宜留設施工縫;否則至少應在其內側增設一道柔性防水層。
120、廁浴間、廚房和有排水要求的房間鋪設防水隔離層時,在管道穿過樓板面四周,防水材料應向上鋪涂,并超過套管的上口;在靠近墻面處,地面防水層應至少應高出地面面層200~300mm。陰陽角、門檻處、施工縫處、地漏口周邊和所有管道穿過樓板面的根部應增加鋪涂附加防水隔離層。門洞處防水層鋪出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外300~400mm。
121、廁浴間、廚房和有排水( 或其他液體)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層與相連接各類面層的標高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地面內外高差應控制在15~20mm之間并宜以1:1的斜坡過渡。門檻斜坡下口宜與內墻飾面層平齊。
122、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其過樓板套管頂部應高出裝修地面面層50~70mm;其它功能房間為20~40mm。
12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鋪設每道防水層前必須對立管、套管和地漏與樓板節(jié)點之間進行密封處理;地面排水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避免積水。
124、每道室內防水層鋪設完后以及竣工驗收前,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必須做蓄水檢驗。地面蓄水深度最淺處不應少于20mm,24h內無滲漏且地面排水通暢無積水為合格,并留存記錄。
125、住宅內設有淋浴器和洗衣機的部位應設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地面排水坡度不應小于1%。構造內無存水彎的衛(wèi)生器具與生活排水管道連接時,在排水口以下應設存水彎,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另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衛(wèi)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應與上部排水管連接。
126、建筑窗扇不應向走廊或通道內開啟;否則,窗扇下口距樓(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m。
127、衛(wèi)生間地面墊層內嚴禁鋪設電氣管線。
128、設置地面輻射供暖系統(tǒng)的衛(wèi)生間地面必須在絕熱層下和填充層上各做一層柔性防水層并應在衛(wèi)生間過門處設置不少于150mm厚且不小于S6的抗?jié)B混凝土止水墻。
129、地面低溫輻射供暖地面施工時應采取防治地面裂縫的可靠措施且在系統(tǒng)初始加熱前,混凝土填充層的養(yǎng)護期不應少于21d。
130、地面低溫輻射供暖系統(tǒng)加熱管設置必須滿足設計要求且盤管間距不得大于300mm,同時應固定牢固,無松動。
131、地面低溫輻射供暖系統(tǒng)所用材料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在地面下敷設的盤管埋地部分不應有接頭。出地面處的管道應加設大于管道二個規(guī)格管徑的套管保護,套管的彎曲半徑應符合要求,一般為套管管徑的8倍。
132、絕熱層與地面面層之間應設有水泥混凝土結合層或保護層,其構造做法及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水泥混凝土結合層或保護層的厚度不應小于30mm,層內應設置間距不大于200×200mm的Ø6抗裂鋼筋網片。
133、地面輻射供暖的各層伸縮縫及分隔縫應符合設計要求。各層與柱、墻、管道之間均應留不小于10mm寬的空隙。
134、樓梯、臺階踏步的寬度、高度及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樓層梯段相鄰踏步高度差不應大于10mm;每級踏步面兩端的寬度差不得大于10mm。踏步面層應做防滑處理,齒角應整齊,防滑條應順直、牢固。
135、室內樓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緣線量起不應小于0.90m??繕翘菥粋人椒鍪珠L度超過0.50m時,其高度不應小于1.05m。而住宅、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以及文化娛樂建筑、商業(yè)服務建筑、體育建筑、園林景觀建筑等允許少年兒童進入活動的場所欄桿必須采取防止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欄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11m。
136、樓梯欄桿及扶手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若設計無明確要求,樓梯井凈寬不小于0.11m的樓梯欄桿必須采取防止少年兒童攀滑的措施;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11m。樓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緣線量起不宜小于1.05m,水平扶手長度超過0.5m的,其高度不應小于1.1m且不宜超過1.2m。
137、住宅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及可踏面的凈高低于0.90m時,應有防護措施。當設計防護措施不明確時,應采取在建筑外窗的內側增設防護欄桿等措施。防護欄桿的垂直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11m;防護欄桿與外窗框的凈距宜控制在0.1~0.2m之間。對于六層及六層以下的住宅防護欄桿凈高不應低于1.05m,七層及七層以上的住宅防護欄桿凈高不應低于1.10m。同時,防護欄桿不得采取便于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
138、陽臺、外廊、室內回廊、連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不低于1.1m高的防護欄桿,防護欄下部離樓面或屋面0.10m高度內不宜留空。所設置的坎臺寬度不宜大于200mm;否則,防護欄桿高度應從可踏面算起。
139、建筑護欄及樓梯扶手應能承受足夠的水平荷載;當設計沒有明確要求時,所能承擔的水平推力不應小于2.0kN/m。
140、上人爬梯及上人孔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牢固可靠、適用。
141、住宅走廊和公共部分通道的凈寬不應小于1.20m,局部凈高不應低于2.00m。
142、住宅樓梯間及前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啟閉靈活。
143、建筑設備間及管道井的門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宜選用甲級防火門。
144、建筑門窗框及玻璃的材質、功能、選型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建筑外開窗、護欄玻璃、落地門窗上的玻璃以及大于1.5m2的玻璃應采用安全玻璃。
145、塑料門窗框與墻體間縫隙應留設5mm寬的凹槽并采用閉孔彈性材料填嵌飽滿,表面應清理干凈并用耐候型密封膠密封。
146、外墻組合塑料窗及連窗門的拼樘料應采用與其內腔緊密吻合的增強型鋼作為內襯,型鋼兩端比拼樘料長出10~25mm。拼樘料上下兩端必須與結構可靠連接,平面內剛度和抗風壓能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147、外墻保溫材料的材質、厚度、防火等級、表觀密度及構造必須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的要求。點這免費下載施工技術資料
148、防火隔離帶設置的數(shù)量、位置和寬度必須符合設計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防火隔離帶與墻面應進行全面積粘貼并采用難燃的錨栓加固。
149、粘貼外墻外保溫的基層應平整、干凈、密實,無空鼓、脫落和松動等現(xiàn)象。粘貼必須牢固,安裝方法必須符合規(guī)定,粘貼面積不得小于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粘貼保溫板一般采用點框法施工,但對于承受較大風荷載的部位以及高層建筑施工則應采用條粘法滿粘。
150、外墻保溫層的錨栓材質、數(shù)量必須滿足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錨栓伸入結構內的有效長度不得小于50mm且膨脹螺栓的燕尾呈正常狀態(tài)。
151、一般彈性涂料、彩色裝飾砂漿、柔性面磚飾面時保溫層以一布二漿為保護層,但建筑物首層、墻體陽角、洞口周邊、外墻貼硬質面磚以及需承受較大沖擊荷載或風荷載的部位應另增鋪一層加強網。
152、不得直接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貼施工或電焊操作。確需在保溫材料鋪設后進行電焊作業(yè)的,必須在電焊部位的周圍和下部采取鋪設防火毯和設置接渣盆等可靠的防火措施。
153、除建筑變形縫外,在墻面和地面上連續(xù)粘貼EPS板的長度和寬度不宜大于12m且不得大于20m;否則必須設置15~20mm寬的抗裂分格縫,縫內填充彈性閉孔保溫材料,表面用建筑膠做防水處理。
154、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應包覆門窗框外側洞口、女兒墻、陽臺、勒腳、雨罩、雨篷柱、靠外墻陽臺欄板、空調室外機擱板、附墻柱、凸窗、上人口、裝飾線和靠外墻陽臺分戶隔墻等外墻出挑構件及附墻部件,其做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且保溫層的厚度均不得少于30mm。
155、外保溫工程施工期間以及完工后24h內,基層及環(huán)境空氣溫度不應低于5℃。夏季應避免陽光曝曬。在5級以上大風天氣和雨天不得露天施工。
156、一般節(jié)能建筑的室外門窗框每側與洞口墻體之間應留設20~30mm寬(外窗副框與洞口之間間隙宜留設10~20mm寬。而當面磚飾面時宜留設40~50 mm寬,外墻金屬幕墻時宜留設50~60mm寬,外墻干掛石材幕墻時宜留設70~80mm寬)的空隙并用閉孔保溫材料(優(yōu)先選用聚氨酯泡沫填充劑)填嵌飽滿。窗外側必須用防水型耐候膠進行封縫。
157、建筑外窗泄水孔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留設,嚴禁將泄水孔留置于外墻保溫層或裝飾面層內。
158、墻面抹灰的配合比、材質、骨料粒徑和砂漿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159、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應按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進行防火、防腐和防蟲處理。
160、板塊地面的鋪設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應避免出現(xiàn)板塊小于1/4邊長的邊角料且宜采取墻地對縫、內外通縫的方式。
161、為利于地面排水通暢,對于≥200mm的板塊地漏宜設置于板塊中央,形成八字縫;對于<200mm的板塊地漏可位于四塊板塊的相交處,形成米字縫。
162、墻面磚粘貼或墻面石材干掛時,應避免板塊出現(xiàn)小于1/3邊長的邊角料且保證相鄰板塊縫隙均勻、順直。
163、整體地面面層優(yōu)先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其水泥強度等級不宜小于42.5且骨料的含泥量不應大于3%。整體地面面層施工后,養(yǎng)護時間不應小于7d;其抗壓強度應達到5Mpa后,方準上人行走。
164、突出建筑外墻面不小于100mm寬的建筑構件或裝飾線條下口均應做滴水線(槽),滴水槽的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于10mm且不得采取表面粘貼線槽的構造。
165、室外散水、明溝、踏步、臺階和坡道等附屬工程應與建筑物之間應留出15~20mm寬的縫隙,縫內填嵌柔性密封材料。附屬工程的面層和基層(含基土等各構造層)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同時,房心、臺階及散水等回填土必須分層夯填,其壓實系數(shù)不應小于0.95;否則,必須采取防止地面下沉及裂縫的措施。散水必須設置縱向伸縮縫,一般其沿長米間距不宜大于3m;不得超過6m。
166、室內外墻面、樓地面、天棚、屋面、女兒墻、新舊建筑之間等各部位變形縫的做法(含細部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應嚴格按照本地區(qū)現(xiàn)行標準設計圖集進行施工,保證構造及外觀完整、連續(xù)。
167、施工中必須加強對鋼筋、混凝土、防火材料、防水材料、保溫材料的檢驗并制定相應的施工質量檢驗方案和材料檢試驗計劃,保證送檢及時、準確。
168、金屬、石材幕墻與主體結構連接的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按設計要求埋設。預埋件應牢固、位置準確,預埋件的位置誤差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復查。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預埋件的標高偏差不應大于10mm,預埋件位置差不應大于20mm。
169、建筑外墻、幕墻、雨篷和屋面等易滲漏部位應進行蓄水或淋水試驗并保持記錄完整。
170、樓梯間窗口與套房窗口或兩個防火區(qū)之間的洞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間距不應小于1.0m;否則,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171、建筑幕墻及門窗中一塊玻璃嚴禁跨越兩個防火分區(qū);否則,應使用防火玻璃。
172、建筑工程必須按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設置防火分區(qū)。防火門、窗表面應按規(guī)定刷防火漆。
173、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應有專用接地螺栓,且有標識。
174、住宅套內電源插座與照明,應分路配電。安裝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應采用安全型插座。
175、潮濕場所應采用密封型帶保護地線觸頭的保護型防水防濺插座,安裝高度不得低于1.5m。
176、流體管道和噴淋頭下方不得設置無防護措施的配電箱(盤、柜)及電纜橋架。
177、開關安裝位置應便于操作,開關邊緣距門框邊緣的距離為0.15~0.2m,開關距地面高度為1.3m。
178、金屬導管嚴禁對口熔焊連接;鍍鋅和壁厚≤2mm的鋼導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連接。
179、當絕緣導管在砌體上剔槽埋設時,應采用強度等級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漿抹面保護,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管外徑的1/2且不小于20mm,并采取防止飾面層開裂的措施。
180、金屬門窗的防雷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采取下列措施:
⑴ 門窗框與建筑主體結構防雷裝置連接宜采用直徑不小于Ø8mm的圓鋼或截面積不小于48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鋼。
⑵ 門窗框與防雷連接件連接處,宜去除型材表面的非導電防護層,并與防雷連接件連接。
⑶ 防雷連接導體宜分別與門窗框防雷連接件和建筑主體結構防雷裝置焊接連接,焊接長度不小于100mm,焊接處涂防腐漆。
181、配電箱(盤、柜)要求防潮、防震,應設置于通風、干燥,光線較好且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宜在箱門上涂上紅色的醒目標志。
182、高層建筑中明設的排水管道應按設計要求設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183、箱式消火栓的栓口應朝外,操作方便并不應安裝在門軸側。
184廚房、衛(wèi)生間的共用排氣道應采用能夠防止各層回流的定型產品,并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排氣道斷面尺寸應根據(jù)層數(shù)確定,排氣道接口部位應安裝支管接口配件,廚房排氣道接口直徑應大于150mm,衛(wèi)生間排氣道接口直徑應大于80mm。
185、無存水彎的衛(wèi)生器具和無水封的地漏與生活排水管道連接時,在排水口以下應設存水彎;存水彎和有水封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186、住宅工程中,廚房和衛(wèi)生間的排水立管應分別設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臥室。
187、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墻體上預留管道套管宜符合下列要求:
⑴ 空調套管DN75,套管中距地2200mm;
⑵ 抽油煙機套管DN200,套管中距地2550mm;
⑶ 強排熱水器套管DN75,套管中距地2300mm;
⑷ 天然氣入戶套管DN50,套管中距地2200mm(套管位置應與櫥柜協(xié)調避免煤氣管影響室內櫥柜安裝)。
188、人防工程的地漏應按設計要求采用防爆型。
189、各類管道的支架或吊卡必須滿足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且安裝牢固可靠。
190、給水管、壓力排水管、采暖管以及電纜電線等人防密閉穿墻短管,應采用壁厚大于3mm鋼管。
191、人防工程密閉穿墻短管管壁光滑、順直,無毛刺或缺口;其兩端伸出墻面(建筑裝飾面)的長度,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電纜、電線穿墻短管為30~50mm;
⑵ 給水、排水、采暖穿墻短管為40~60mm;
⑶ 通風穿墻短管為100~200mm。
192、人防工程密閉穿墻短管作套管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在套管與管道之間應用密封材料填充密實,并應在管口兩端進行密閉處理。填料長度應為管徑的3~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⑵ 管道在套管內不得有接口;
⑶ 套管內徑應比管道外徑大30~40mm。
193、給、排水及供油等管道工程中的防爆清掃口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 當采用防護蓋板時,蓋板應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鍍鋅或鍍鉻鋼板制作;其表面應光潔,安裝應嚴密;
⑵ 清掃口安裝高度應低于周圍地面3~5mm。
194、通風測壓裝置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測壓管連接應采用焊接,并應焊滿、不漏氣;
⑵ 管路閥門與配件連接應嚴密;
⑶ 測壓板應做防腐處理和用膨脹螺絲固定;
⑷ 測壓儀器應保持水平安置。
195、給、排水管道口部沖洗閥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暗裝管道時,沖洗閥不應突出墻面;
⑵ 明裝管道時,沖洗閥應與墻面平行;
⑶ 沖洗閥配用的沖洗水管的水槍應就近設置。
196、防爆波閘閥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閘閥宜在防爆波井澆筑前安裝;
⑵ 閘閥與管道應采用法蘭連接;閘閥的閥桿應朝上,兩端法蘭盤應對稱緊固;
⑶ 閘閥應啟閉靈活,嚴密不漏;
⑷ 閘閥開啟方向應標示清晰,止回閥安裝方向應正確。
197、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墻有管道穿過的,應采取防水措施。當設計文件未明確時,對有嚴格防水要求的建筑建筑物必須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198、隱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隱蔽前必須做灌水試驗,其灌水高度應不低于衛(wèi)生器具的上邊緣或底層地面高度。
199、防火風管的本體、框體與固定材料、密封墊料以及防排煙系統(tǒng)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均必須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級應符合設計的規(guī)定。
200、電動機、電加熱器和電動執(zhí)行機構的可接近裸露導體以及金屬電纜支架、電纜導管等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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