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經濟師《中級經濟基礎》預習: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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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法 律
第三十二章 其他法律制度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概述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適用對象: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yè)生產的各種生產資料時,參照本法執(zhí)行。
例題:
1.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下列享有與消費者相同的法定權利是( )。
A.批發(fā)購買飲料用于零售的個體工商戶 B.購買理發(fā)剪的理發(fā)店
C.購買農用車跑運輸的農民 D.購買種子用于播種的農民
『正確答案』D
2.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列情況中屬于消費者的是( )。
A.購買農業(yè)生產資料的農業(yè)科研單位 B.購買教學儀器的學校
C.購買原材料的企業(yè) D.購買手表的家庭
『正確答案』D
(二)消費者的權利
1.安全保障權; 2.知悉真情權; 3.自主選擇權; 4.公平交易權;5.獲得賠償權; 6.結社權; 7.獲得相關知識權; 8.受尊重權; 9.監(jiān)督批評權。
例題:
1.某煤氣公司在向消費者供應煤氣時,要求消費者必須購買其經銷的煤氣灶具,這種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 )。
A.知情權 B.安全權 C.公平交易權 D.求償權
『正確答案』C
2.消費者王某在商場購物時,被商場保安搜身,保安的行為侵犯了王某的( )。
A.安全權 B.受尊重權 C.求償權 D.知情權
『正確答案』B
(三)經營者的義務
1.履行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 |
|
2.聽取意見和接受監(jiān)督的義務 |
|
3.保證商品和服務安全的義務 |
?、賹赡芪<叭松怼⒇敭a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的警示,標明正確使用及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方法;②經營者發(fā)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
4.提供真實信息的義務 |
|
5.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 |
租賃他人柜臺或者場地的經營者,應當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 |
6.出具購貨憑證和服務單據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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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證質量的義務 |
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
8.不得單方作出對消費者不利規(guī)定的義務 |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時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如果經營者的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上述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
9.不得侵犯消費者人格權的義務 |
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
例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經營者義務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經營者不得以店堂告示的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的規(guī)定
B.除確有需要,經營者不得搜查消費者攜帶的物品
C.提供商品應當明碼標價
D.租賃他人柜臺的經營者,應當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
E.消費者索要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正確答案』ACDE
(四)爭議的解決
①與經營者協商和解;②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③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④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
1.損害賠償責任承擔主體的確定
第一,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 |
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
第二,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
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
第三,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若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
消費者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
第四,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
原企業(yè)分立或合并的,消費者可以向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yè)要求賠償。 |
第五,使用他人營業(yè)執(zhí)照的違法經營者,若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
消費者可以直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yè)執(zhí)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
第六,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 |
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 |
第七,消費者因虛假廣告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若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 |
可以向利用虛假廣告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的經營者發(fā)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的經營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2.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民事責任
熟悉經營者在什么情況下承擔民事責任。
注意: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3.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例題: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 )情形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
A.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
B.故意拖延消費者提出的修理要求
C.無理拒絕消費者提出的賠償損失的要求
D.欺詐行為
『正確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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