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和清算
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和清算
一、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原因(環(huán)球網校提供個人獨資企業(yè))
(1)投資人決定解散;
(2)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3)被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個人獨資企業(yè)清算人
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三、債權申報期限
(1)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1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
(2)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投資人申報其債權。
四、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yè)存續(xù)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環(huán)球網校小編推薦:
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序
2017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備考模擬試題匯總
溫馨提示:如果您在稅務師備考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稅務師考試頻道及稅務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為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和清算,請考生認真?zhèn)淇肌?br />
單項選擇題
1、林某以個人財產出資設立一個人獨資企業(yè),聘請陳某管理該企業(yè)事務。林某病故后,因企業(yè)負債較多,林某的妻子作為惟一繼承人明確表示不愿繼承該企業(yè),該企業(yè)只得解散。根據《個人獨資企業(yè)法》的規(guī)定,關于該企業(yè)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由陳某進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進行清算
C.由債權人進行清算
D.由債權人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答案】D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2、以個人財產出資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后,其財產不足以清償所負債務,對尚未清償的債務,下列處理方式中,符合《個人獨資企業(yè)法》規(guī)定的是( )。
A.不再清償
B.以投資人家庭共有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C.以投資人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仍不足清償的,如果債權人在2年內未提出償債請求的,則不再清償
D.以投資人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仍不足清償的,如果債權人在5年內未提出償債請求的,則不再清償
【答案】D
【解析】(1)選項A:個人獨資企業(yè)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2)選項B: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出資,則應當依法以其“個人財產”(而不能用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責任;(3)選項CD: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yè)存續(xù)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要求的,該責任消滅。
環(huán)球網校小編推薦:
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序
2017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備考模擬試題匯總
溫馨提示:如果您在稅務師備考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稅務師考試頻道及稅務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為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和清算,請考生認真?zhèn)淇肌?/p>
最新資訊
- 2024年稅務師考試考前十頁紙,考前再看一眼!2024-11-01
- 2024年稅務師考試思維導圖:增值稅2024-10-30
- 稅務師18個稅種思維導圖,速來下載領取2024-10-29
- 2024年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公式匯總(共182個)2024-10-29
- 2024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二》公式匯總,考前強化記憶2024-10-29
- 考前小抄:2024年稅務師3科公式匯總及18個稅種思維導圖2024-10-29
- 2024年稅務師《稅法一》重要公式匯總(含對應教材頁碼)2024-10-29
- 2024年稅務師考前幾頁紙,助力沖刺搶分2024-10-24
- 2024年稅務師考前極簡講義5科匯總,攻克重點2024-10-18
- 2024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19個考點速記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