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最新答疑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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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juliqian)提問: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為什么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還可以上訴。終審不是不可以上訴了嗎?
老師回復:
您好!
重審分為上一級法院提審或發(fā)回下一級人民法院重審;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發(fā)回下一級人民法院重審的,還是一級審理,所以可以上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規(guī)定: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溫馨提示:這樣的知識點不是我們職稱考試的重點,不要深究,了解即可.祝: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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