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中級會計職稱 > 中級會計職稱答疑精選 > 2020年中級會計知識點答疑:無權代理和濫用代理權情形區(qū)別?

2020年中級會計知識點答疑:無權代理和濫用代理權情形區(qū)別?

更新時間:2020-01-02 14:37:16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32收藏12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開始,為更好解決大家在復習過程中存在的疑問,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整理并發(fā)布“2020年中級會計知識點答疑:無權代理和濫用代理權情形區(qū)別?”本文針對的是無權代理解答,供閱讀。

問題:無權代理和濫用代理權情形區(qū)別?

解答:

無權代理VS濫用代理權情形

無權代理的情形(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 )

(1)沒有代理權而實施的代理行為

(2)超越代理權而實施的代理行為

(3)代理權終止后而實施的代理行為

濫用代理權的情形

(1)自己代理(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

(2)雙方代理(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

(3)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無效)

【案例1】王某委托李某在城里幫忙買每平米 1 萬元的房子,李某發(fā)現(xiàn)一個好地段每平米2 萬準備出售一套住房,來不及和王某協(xié)商,就自己出資以王某名義訂了此房。

【案例2】王某委托李某在城里幫忙買每平米 1 萬元的房子。李某就把自己的房子賣給了王某。

無權代理濫用代理權的法律后果

1.無權代理的法律后果

在無權代理的情況下,只有經(jīng)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jīng)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2.下列情況應由被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

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客觀上使“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被代理人”應當承擔代理的法律后果。(表見代理)

3.濫用代理權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濫用代理權,給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2020年中級會計報名什么時候進行呢?為了方便考生及時獲取報名信息,環(huán)球網(wǎng)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及時提醒2020年各省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通知,請及時預約!

以上內(nèi)容是2020年中級會計知識點答疑:無權代理和濫用代理權情形區(qū)別,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點,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分享到: 編輯:趙靜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中級會計職稱資格查詢

中級會計職稱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