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韶關巖土工程師考后資格復審公告
2017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水利水電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8年1月9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注冊工程師(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基礎考試暫定合格標準為132分(試卷滿分均為240分);注冊結構工程師(含一級、二級)專業(yè)考試暫定合格標準均為48分(試卷滿分80分);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專業(yè)知識科目暫定合格標準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yè)案例科目暫定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地點和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
網上報名時選擇“韶關考區(qū)”的考生,請于2018年3月12日至3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韶關市湞江區(qū)東河北路1號市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管理中心4號樓一樓人事考試辦服務窗口送交資料。
韶關考區(qū)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2017年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點擊下載)。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點擊下載)。
4. 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點擊下載),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工作業(yè)績證明材料(不具備學歷者)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6.基礎考試合格,并且學歷及專業(yè)設計工作年限符合條件,申請參加專業(yè)考試的考生,還須提供基礎考試合格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韶關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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