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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網校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建設工程債權制度

更新時間:2021-06-16 11:28:12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57收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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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網校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建設工程債權制度

1.債的概念

■概念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guī)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債權與物權的區(qū)別-債權是相對權,而物權是絕對權

·債權主體的相對性: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張權利、履行義務

·債權內容的相對性

·債權責任的相對性

【2015年真題】關于債權相對性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債權客體的相對性

B.債權期限的相對性

C.債權主體的相對性

D.債權內容的相對性

E.債權責任的相對性

『正確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債的基本法律關系。債權相對性理論的內涵,可以歸為以下三個方面:(1)債權主體的相對性;(2)債權內容的相對性;(3)債權責任的相對性。

2.建設工程債發(fā)生的根據(四種)

2.1合同之債

■當事人之間因產生了合同法律關系,也就產生了權利義務關系,便設立了債的關系

■合同之債,是債發(fā)生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據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即是典型案例

2.2侵權之債

■侵權是指公民法人沒有法律依據而侵害他們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

■侵權行為一經發(fā)生,即在侵權行為人和被侵權人之間形成債的關系

【重點難點】建設領域侵權之債歸結總結(四類)

項目

責任承擔

案例

施工噪聲

施工單位

施工現場夜間施工噪聲超標,影響附近居民,則在施工人與居民之間形成一種侵權之債。

建筑物倒塌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施工中的某建筑物忽然倒塌,砸傷了路人,應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發(fā)現是由于鋼筋質量有問題導致,可向鋼筋供應商追償

建筑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

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
·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某商鋪屋頂廣告牌墜落砸傷路人,商鋪的業(yè)主或實際經營人負有舉證責任,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如不能證明,就由商鋪業(yè)主或實際經營人賠償
·賠償后發(fā)現真正的原因是廣告公司在安裝廣告牌時焊接有問題,可以向廣告公司追償

建筑中拋擲物、墜落物(有動作)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從某居民樓中拋出一物,砸傷了路人,則由居民樓臨街這一側,拿不出證據證明不在家或不可能實施的業(yè)主或承租人賠償。

【2017年真題】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 )承擔連帶責任。

A.所有人和建設單位

B.使用人和建設單位

C.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yè)

D.管理人和施工企業(yè)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合同與侵權之債。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典型例題】在建工程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yè)承擔連帶責任。該責任在債的產生根據中屬于( )之債。

A.侵權

B.合同

C.無因管理

D.不當得利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建設工程債的發(fā)生依據。債的四種來源中,侵權之債在建設領域中有許多典型案例。如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或是建筑物、構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或是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都是侵權之債。

2.3無因管理(無義務+主動作好事+有人受益)

【概念】無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沒有法律上的特定義務,也沒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覺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無因管理在管理人員或服務人員與受益人之間形成了債的關系。

【概念要點】

1.沒有法律上特定的義務,也沒有受他人委托

2.自覺地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使對方受益

注意:無因管理和無權代理沒有關系,不需要追認授權。

【案例形象理解】

乙單位的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火災,鄰近的甲單位主動組織人員滅火,減少了乙的損失,則在甲與乙之間形成無因管理之債。甲是債權人,乙是債務人。

【典型例題】某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火災,鄰近的甲單位主動組織人員滅火,這一行為減少了施工單位的損失8萬元,甲單位因此支付了1萬多的費用。則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A.由于這是甲方的自發(fā)行為,沒有得到施工單位的授權與委托,所以甲單位自行承擔這1萬元的損失

B.因甲單位的援救使施工單位減少了8萬元的損失,所以施工單位應支付8萬元給甲單位

C.甲單位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支付1萬元

D.甲單位必須獲得施工單位的追認授權,才能要求施工單位支付1萬元

E.甲單位必須獲得施工單位的追認授權,才能要求施工單位支付8萬元

『正確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建設工程債的發(fā)生根據。本題是典型的無因管理,無因管理不需要追認授權,這一點與無權代理沒有關系。因無因管理產生的債,應相當于為此付出的費用,而不是因此給對方帶來的好處。

2.4不當得利(不應當得到+利已+損人)

■指沒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據,有損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為

■得利者應當將所得的不當利益返還給受損失人

【2016年真題】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企業(yè)與甲材料供應商訂立材料買賣合同,但施工企業(yè)誤將應支付給甲材料供應商的貸款支付給了乙材料供應商。關于該貨款處理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只能由法院確定歸屬

B.施工企業(yè)可以要求乙材料供應商返還不當得利

C.乙材料供應商應當返還給甲材料供應商

D.甲材料供應商可以依據買賣合同要求乙材料供應商返還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不當得利。本題構成不當得利,得利者應當將所得的不當利益返還給受損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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