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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建筑專業(yè)》輔導:建筑工程保險

更新時間:2013-11-12 11:10:25 來源:|0 瀏覽0收藏0
摘要 2014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建筑專業(yè)》輔導:建筑工程保險

 2013年經(jīng)濟師考試真題答案及權(quán)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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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節(jié) 建筑工程保險

  一、建筑工程保險的適用范圍

  1.適用范圍:建筑工程保險以建筑工程項目為保險標的,為民用、工業(yè)用及公共事業(yè)用等所有建筑工程項目在建過程中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提供風險保障

  2.投保人:

  (1)工程所有人

  (2)工程承包人

  (3)技術(shù)顧問

  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請的建筑師、設計師、工程師和其他專業(yè)顧問,代表工程所有人監(jiān)督工程合同執(zhí)行的單位或個人。

  (4)其他關(guān)系方如銀行或債權(quán)方

  當存在多個被保險人時,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負責支付保費,申報保險期間風險變動情況,提出原始索賠等

  3.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投保人

  □全部承包方式(交鑰匙工程)-承包人為投保人

  □部分承包方式-工程所有人負責設計并提供部分建筑材料,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并提供部分建筑材料,雙方各承擔部分風險責任。此時可由雙主協(xié)商。推舉一方為投保人,并在合同中寫明。

  □分段承包方式-所有人將一項工程分成幾個階段或幾部分分別向外發(fā)包,承包人之間是相互獨立的,沒有契約關(guān)系。此時,為避免分別投保造成的時間差和責任差,應由工程所有人出面投保建筑工程保險。

  □施工單位只提供服務的承包方式-由工程所有人投保

  4.附加交叉責任條款

  各個被保險人之間發(fā)生的相互責任事故造成的損失,均可由保險人負責賠償,無需根據(jù)各自的責任進行相互追償。

  二、保障對象

  (一)物質(zhì)損失部分的風險保障項目(共有7個)

  1.工地上的物料(永久或臨時項目)-主要項目

  □建筑物主體、裝修設備、附屬設施

  □存放在工地上的建材、設備

  □為完成主體的工作材料與設備

  2.業(yè)主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施工機具設備

  建筑工程施工機具一般為承包人所有,不包括在承包工程合同價格之內(nèi),應列入施工機具設備項目下投保

  4.安裝工程項目,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安裝工程項目

  5.工地內(nèi)現(xiàn)有的建筑物:不在承保工程范圍內(nèi),歸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所有的或其保管的工地內(nèi)已有的建筑物。

  6.場地清理費用: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是將此項費用單獨列出,須在投保人與保險人商定的保險金額投保并交付相應的保險費后,保險人才予以負責。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chǎn)

  (二)第三者責任部分的風險保障項目

  □保險人在工程保險期限內(nèi)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以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

  三、保險責任

  (一)物質(zhì)損失部分的保險責任(3類)

  1.在保險期限內(nèi),保險單列明的工地范圍內(nèi)的保險財產(chǎn),除外責任之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zhì)損失,保險人均予負責賠償。

  2.其它有關(guān)費用-包括必要的場地清理費用和專業(yè)費用,但不包括被保險人采取施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3.保險人對每一項目的賠償責任不得超過賠償限額(保險金額)

  (二)第三者責任部分的保險責任

  □承擔經(jīng)濟賠償責任,但不承擔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承擔因此支付的訴訟費用,但不包括任何罰款

  □不得超過賠償限額

  四、除外責任

  (一)物質(zhì)損失部分的除外責任(10項)

  1.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chǎn)本身的損失以及為置換、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陷或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未造成事故,由制造商或供貨人負責

  □已造成事故,本身損失仍由制造商或供貨人負責,保險人僅負責由此造成的其它財產(chǎn)損失

  6.各種文件、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二)第三者責任部分的除外責任(6項)

  2.由于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而造成的任何財產(chǎn)、土地、建筑物的損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和物質(zhì)損失。這風險屬于設計或管理方面的,保險人一般不予承保

  (三)總除外責任(9項)

  4.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和責任

  7.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四)免賠額

  1.免賠額的含義

  在建筑工程保險中免賠額為每次事故的絕對免賠值,即只要損失數(shù)額在免賠額之內(nèi),保險人就不予賠償;如果超過,則應扣除免賠額后再予以賠償

  2.物質(zhì)損失部分的免賠額(P225)

  特種危險免賠額、各保險項目遭受其他風險的免賠額、試車期的免賠額

  3.第三者責任險的免賠額

  只對財產(chǎn)損失規(guī)定了每次事故的免賠額,對人身傷亡無免賠額的規(guī)定

  五、附加險

  (一)建筑工程保險物質(zhì)損失部分的附加險

  1.擴展保險責任范圍的附加險(5條)

  2.擴展賠償范圍的附加險(9條)

  3.縮小保險責任和賠償范圍的附加險(6條)

  4.其他物質(zhì)損失附加險(10條)

  (二)建筑工程保險物質(zhì)第三者責任險的附加險

  1.擴展賠償責任范圍的附加險(3條)

  (1)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擴展條款

  (2)合同責任擴展條款

  (3)交叉責任擴展條款

  □作用-保險人對于共同被保險人之間造成的相互的第三者責任不予追償

  實質(zhì)如同每一被保險人都分別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

  2.減少保險責任和賠償范圍的附加險(參照物資損失部分)

  3.其他附加險(參照物資損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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