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社會工作者考試:法律援助政策法規(guī)
法律援助政策法規(guī) $lesson$
專項援助
一、法律援助的范圍
1、代理:公民因下列事項,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的轉自環(huán) 球 網 校edu24ol.com
(3)請求發(fā)放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2公民有下列事項可以向法律援助機關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交審查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
3公訴
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它原因沒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視力、聽力、語言有障礙的殘疾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被告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頭部審查
二、法律援助的申請和審查程序
(一)申請程序
上面除了第三種法院指定辯護人而無須公民申請外,前二種情況都需要公民自己提出申請
申請代理人申請:義務地
1、請求國家賠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2、3、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的、請求發(fā)放撫恤金、救濟金的,向提供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發(fā)給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
4、請求給付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的,向給付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的義務人住所地法律援助機構提出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向支付勞動報酬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
6 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向被請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
刑事辯護人的申請
應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由看守所在24小時內轉交法律援助機關。申請時所需的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協(xié)助提供
申請所需的材料
證明材料: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供有代理權的證明 經濟困難的證明 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申請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書面形式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二)審查
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應當進行審查:轉自環(huán) 球 網 校edu24ol.com
1、提交相關材料不齊全的,可以要求申請人作出補充或說明,申請人未按要求補充或者說明的,視為撤銷申請;
2、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查證的,由法律援助機構向有關機關、單位查證
3、符合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決定提供援助,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并說明理由。
三、法律援助的實施
由法律援助機構負責實施。
1、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案件,人民法院在開庭10日內將指定辯護的通知書和起訴書副本或者判決書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人民法院不在其所在地審判的,可以將指定辯護通知書的起訴書副本或者判決書副本送交審判地的法律援助機構。
承辦人員
2、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指派律師事務所安排律師或者安排本機構的工作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
也可以根據其他社會組織的要求,安排其所屬人員辦事法律援助案件。
對人民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機構應在開庭3日前將確定的承辦人員名單回復給指定的人民法院。
承辦人員要求
3、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財物。
終止情形
4辦理援助案件的人員遇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報告,經核實的,應當終止法律援助:
(1)受援助人經濟收入狀況發(fā)生變化,不再符合援助條件
(2)案件終止審理或已被撤銷的
(3)受援助人又自行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的
(4)受援助人要求終止法律援助的
結案
5 結案時,辦理援助案件人員(律師、社會組織人員)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供有關法律文書副本或者復印件以及結案報告等材料。收到材料后,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向受指派的律師或者社會組織人員支付辦案補貼。
辦案補貼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司法行政部門舍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水平等核定
法律咨詢
6、法律援助機構對公民申請的法律咨詢服務,應當即時辦理,復雜疑難的可以預約擇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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