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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加強禁毒工作的意見》

更新時間:2014-07-10 09:31:35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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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fā)《關于加強禁毒工作的意見》,要求按照“源頭治理、以人為本、依法治理、嚴格管理、綜合治理”的基本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并舉”的工作方針……

  據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fā)《關于加強禁毒工作的意見》,要求按照“源頭治理、以人為本、依法治理、嚴格管理、綜合治理”的基本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并舉”的工作方針,立足當前,長期治理,突出重點,多管齊下,不斷創(chuàng)新禁毒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毒品問題治理體系,堅決遏制毒品問題發(fā)展蔓延。

  《意見》要求,深入開展毒品預防教育,在全社會營造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的禁毒氛圍。要創(chuàng)新吸毒人員服務管理。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的戒毒康復模式,構建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相結合的戒毒工作體系。大力加強自愿戒毒工作,全面推進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工作,規(guī)范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研究完善戒毒康復場所管理體制,擴大戒毒藥物維持治療覆蓋面,提高戒毒實效。加強戒毒康復人員就業(yè)幫扶和社會保障工作,加強吸毒人員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強跟蹤管理和行為干預。

  《意見》要求,加強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建立非列管易制毒化學品、新精神活性物質及其他非藥用物質臨時列管機制和監(jiān)管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學品流失追溯制度。加快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和應用。建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藥用類與非藥用類分類列管制度,加強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運輸、經營、使用等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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