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合同管理考試指南:合同的效力(掌握)
合同的效力(掌握)
一、合同的生效
(一)合同生效應當具備的條件: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法律約束力的開始。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合同的人必須具備一定的獨立表達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為的性質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能力就是他們的經營、活動范圍,民事行為能力則與他們的權利能力相一致。
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合同當事人一般都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并且承包人還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否則.當事人就不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訂立的建設工程合同無效。
2、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的生效條件而非合同的成立條件。意思表示不真實包括意思與表示不一致、不自由的意思表示兩種。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條件。不違反法律或者杜會公共利益,實際是對合同自由的限制。
(二)合同的生效時間
1.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規(guī)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具體地講:口頭合同自受要約人承諾時生效;書面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法律規(guī)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當事人雖然未采用書面形式但已經履行全部或者主要義務的.可以視為合同有效。合同中有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的,當事人取消或改正后,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
2.附條件和期限合同的生效時間: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生效約定附條件或者約定附期限。附條件的合同。包括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類。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當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界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附條件合同的成立與生效不是同一時間,合同成立后雖然并未開始履行,但任何一方不得撤銷要約和承諾,否則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合同生效后.當事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不履行或未正確履行義務,應按違約責任條款的約定追究責任。一方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視為合同已生效,同樣要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合同效力與仲裁條款:合同成立后,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是獨立存在的,合同的無效、變更、解除、終止,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如果當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約定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不能認為合同無效將導致仲裁條款無效。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些合同的效力較為復雜,不能直接判斷是否生效,而與合同的一些后續(xù)行為有關.這類合同即為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訂立合同,限制行為能力人一般情況下也不能獨立訂立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以后,合同有效。
2、無代理權人訂立的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的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3、表見代理人訂立的合同:“表見代理”是善意相對人通過被代理人的行為足以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代理?;诖隧椥刨?該代理行為有效。善意第三人與無權代理人進行的交易行為(訂立合同).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表見代理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表見代理人并未獲得被代理人的書面明確授權,是無權代理;(2)客觀上存在讓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備代理權的理由;(3)相對人善意且無過失。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越權訂立的合同: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以外,該代理行為有效。
5、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訂立的合同:一般情況下是無效的。但是,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合同有效:
(1)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訂立的合同有效;(2)無處分權人通過訂立合同取得處分權的合同有效。
二、無效合同
(一)無效合同的概念:無效合同是指當事人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而訂立的,國家不承認其效力,不給予法律保護的合同。無效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不論合同履行到什么階段,合同被確認無效后,這種無效的確認要溯及到合同訂立時。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
1、無效合同(重點):(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
2、無效合同的免責條款:合同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來責任的合同條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三)無效合同的確認:無效合同的確認權歸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合同當事人或其他任何機構均無權認定合同無效。
例題:無效合同的確認權歸()。
A、合同簽定雙方;B、工商行政部門;C、人民法院;D、公安機關;E、仲裁機構。 答案:C、E。
(四)無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即為無效。履行中的合同應當終止履行,尚未履行的不得繼續(xù)履行。對因履行無效合同而產生的財產后果應當依法進行處理。
1、返還財產:由于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退還財產是處理無效合同的主要方式。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當事人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不能返還的,應當作價補償。
2、賠償損失: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如果雙方都有過錯,應當根據過錯的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追繳財產,收歸國有: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國家采取強制性措施將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庫或者返還第三人。無效合同不影響善意第三人取得合法權益。
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
(一)可變更或可撒銷合同的概念和種類: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是指欠缺生效條件,但一方當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內容變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歸于消滅的合同。如果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可變更或可撤銷發(fā)生爭議,只有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有權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勺兏蚩沙蜂N的合同不同于無效合同,當事人提出請求是合同被變更、撤銷的前提,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主動變更或者撤銷合同。當事人如果只要求變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其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其合同:
1.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重大誤解是指由于合同當事人一方本身的原因,對合同主要內容發(fā)生誤解,產生錯誤認識。這里的重大誤解必須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已經發(fā)生的誤解,如果是合同訂立后發(fā)生的事實,且一方當事人訂立時由于自己的原因而沒有預見到,則不屬于重大誤解。
2004年考題: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到材料供應商處去購買水泥,由于水泥標號不清楚而將425號的水泥當作525號水泥購入。該買賣合同沒有仲裁條款,發(fā)現問題后,承包人應( )。
A.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該合同無效;B.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該合同;
C.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確認該合同無效;D.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撤銷該合同。 答案:B。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一方當事人利用優(yōu)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
3、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二)合同撤銷權的消滅:(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例題:對于因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的合同撤銷權因( )而消滅。
A.受損害方自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B.受損害方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放棄撤銷權;
C.受損害方自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2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D.得利方自訂立合同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E.乘人之危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答案:A、B。
(三)合同被撤銷后的法律后果:合同被撤銷后的法律后果與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相同,也是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收歸國有三種。
四、當事人名稱或者法定代表人變更對合同效力的影響:當事人名稱或者法定代表人變更不會對合同的效力產生影響。因此,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五、當事人合并或分立后對合同效力的影響:在現實的市場經濟活動中,經常由于資產的優(yōu)化或重組而產生法人的合并或分立,但不應影響合同的效力。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訂立合同后當事人與其他法人或組織合并,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新法人或組織繼承,合同仍然有效。
訂立合同后分立的,分立的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告知合同權利和義務的繼承人,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合同的履行方式。
如果分立方沒有告知或分立方的該合同責任歸屬通過協商對方當事人仍不同意,則合同的權利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或組織連帶負責,即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2004年考題:依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出現( )訂立的合同時,當事人可以向仲裁機構請求撤銷合同。 答案:D.
A.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B.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C.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D.對方當事人采用欺詐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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