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第六章考點: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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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四節(jié) 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1.合同履行涉及的幾個時間期限
【知識點】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標函內承諾完成合同工程的時間期限,以及通過變更和索賠程序應給予順延工期的時間之和。
合同工期的作用是用于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標準。
合同工期=合同內約定的工期+變更索賠順延的工期
【2016年真題】根據《標準施工合同》,合同工期應自( )載明的開工日起計算。
A.發(fā)包人發(fā)出的中標通知書
B.監(jiān)理人發(fā)出的開工通知
C.合同雙方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書
D.監(jiān)理人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自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起計算。參見教材P84。
【知識點】施工期
從監(jiān)理人發(fā)出的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證書中寫明的實際竣工日止。
以此期限與合同工期比較,判定是提前竣工還是延誤竣工。
延誤竣工承包人承擔拖期賠償責任,提前竣工是否應獲得獎勵需視專用條款中是否有約定。
【例題】某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期為20個月,專用條款規(guī)定承包人提前竣工或延誤竣工均按月計算獎金或延誤損害賠償金。施工至第16個月,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滯后于計劃進度。承包人修改后的進度計劃的竣工時間為第22個月,工程師認可了該進度計劃的修改。承包人的實際施工期為21個月。下列關于承包人的工期責任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提前工期1個月給予承包人獎勵
B.延誤工期1個月追究承包人拖期違約責任
C.對承包人既不追究拖期違約責任,也不給予獎勵
D.因工程師對修改進度計劃的認可,按延誤工期0.5個月追究承包人違約責任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合同工期。用施工期與合同工期比較,判定承包商的施工是提前竣工,還是延誤竣工。本題的合同工期為20個月,施工期為21個月,所以工期延誤1個月。工程師對修改后進度計劃的批準,并不意味著承包商可以擺脫合同規(guī)定應承擔的責任。參見教材P85。
【知識點】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從工程接收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開始起算,期限一般為1年,包括延長時間在內最長時間不超過2年。
缺陷責任期內工程運行期間出現的工程缺陷,承包人應負責修復,直到檢驗合格為止。
【知識點】修復費的承擔
修復費按缺陷原因來劃分。
發(fā)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修復后可獲得查驗、修復的費用及合理利潤。
如果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缺陷,發(fā)包人可以自行修復或委托其他人修復,修復費用由缺陷原因的責任方承擔。
【知識點】保修期
自實際竣工日起算,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工程質量保修范圍、期限和責任。
對于提前驗收的單位工程起算時間相應提前。
【補充點】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的區(qū)別
保修期是2000年1月國務院發(fā)布的第27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guī)定的。
缺陷責任期是《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建質【2005】7號文)規(guī)定的。
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起點相同,但終點不同,應用不同。
【案例說明】甲建設單位與乙施工單位簽訂合同,約定,保修期按法律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缺陷責任期為12個月,質量保證金為500萬元。
事件一:在竣工后10個月發(fā)生應由乙施工單位承擔責任的質量問題,發(fā)生修理費300萬元。乙因故未能修理,甲委托其它單位完成修理,則一年到期后,返還施工單位500-300=200萬元。
事件二:在竣工后第4年,發(fā)生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屋面漏水。應由乙施工單位承擔保修費用400萬元。此時甲建設單位只能向乙施工單位要求修理并承擔費用。如果乙施工單位拒絕修理,只能通過法律方式如訴訟要求其支付400萬元的修理費用。
2.施工進度管理
【知識點】合同進度計劃的動態(tài)管理
進度計劃由承包人編制,監(jiān)理人審核通過。
不論何種原因造成工程的實際進度與合同進度計劃不符,包括超前或滯后,均應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由監(jiān)理人批復。
監(jiān)理人對進度計劃提出修改意見以及審查,并不改變承包人責任。
【知識點】合同進度計劃的作用
經監(jiān)理人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稱為“合同進度計劃”
合同進度計劃是控制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對承包人、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均有約束力,不僅要求承包人按計劃施工,還要求發(fā)包人的材料供應、圖紙發(fā)放等不應造成施工延誤。
是施工進度受到非承包人責任原因的干擾后,判定是否應給承包人順延合同工期的主要依據。
【2015年真題】根據《標準施工合同》,“合同進度計劃”是指( )。
A.承包人投標書內提交的進度計劃
B.施工準備階段承包人編制的進度計劃
C.承包人按監(jiān)理人指示修改后經監(jiān)理人批準的進度計劃
D.承包人按監(jiān)理人指示修改后經發(fā)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監(jiān)理人的職責。經監(jiān)理人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稱為“合同進度計劃”。參見教材P84。
【2014年真題】根據《標準施工合同》,合同進度計劃的主要作用有( )。
A.監(jiān)理人控制合同進度的依據
B.監(jiān)理人簽認進度付款證書的依據
C.施工進度受到干擾后,監(jiān)理人判定是否應順延合同工期的依據
D.承包人編制分階段和分項進度計劃的基礎
E.監(jiān)理人確認承包人逾期違約的依據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監(jiān)理人的職責。合同進度計劃是控制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對承包人、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均有約束力,不僅要求承包人按計劃施工,還要求發(fā)包人的材料供應、圖紙發(fā)放等不應造成施工延誤,以及監(jiān)理人應按照計劃進行協(xié)調管理。合同進度計劃的另一重要作用是,施工進度受到非承包人責任原因的干擾后,判定是否應給承包人順延合同工期的主要依據。參見教材P84。
【例題】某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實際工程進度滯后計劃進度,按照工程師要求對進度計劃進行了修改,并得到工程師的確認。但執(zhí)行修改后的進度計劃,仍不能按期完工。下列關于該拖期的處理方法中,正確的是( )。
A.追究承包人拖期違約責任時,減少合同約定的日拖期賠償金額
B.工程師對確認進度計劃負責,承擔部分拖期完工違約金
C.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拖期違約金的計算辦法承擔違約責任
D.按照修改后的進度計劃確認新的合同工期,不視為拖期完工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監(jiān)理人的職責。監(jiān)理人對進度計劃提出修改意見以及審查,并不改變承包人責任。參見教材P84。
【知識點】可以順延合同工期的情況-非承包人原因
【重點難點】異常不利的氣候條件
(1)氣候方面的延誤,要判斷哪些屬于一般氣候條件,哪些屬于異常不利的氣候條件
如土方填筑工程的施工中,因連續(xù)降雨導致停工15天,其中只有6天的降雨強度超過專用條款約定的標準構成延長合同工期的條件,而其余9天的停工或施工效率降低的損失,屬于承包人應承擔的不利氣候條件風險。
(2)異常惡劣氣候條件的停工是否影響總工期
導致的停工是關鍵工作,或不在關鍵路線上但停工時間超過總時差,承包人才有權獲得合同工期的順延。
【知識點】承包人原因的延誤
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工作時,承包人應采取措施加快進度,并承擔加快進度所增加的費用。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承包人應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
最高賠償限額為簽約合同價的3%。
【2016年真題】根據《標準施工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時,承包人應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最高賠償限額為( )。
A.工程結算價的2%
B.簽約合同價的2%
C.工程結算價的3%
D.簽約合同價的3%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施工進度管理。最高賠償限額為簽約合同價的3%。參見教材P86。
【2015年真題】根據《標準施工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時,承包人應支付的逾期竣工違約金最高限額為簽約合同價的( )。
A.1%
B.2%
C.3%
D.5%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施工進度管理。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延期竣工,最高賠償額為簽約合同價的3%。參見教材P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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