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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肅白銀市公務員考試公告

更新時間:2013-05-21 10:48:42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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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甘肅白銀市公務員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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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3年度全市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2013年全市計劃招錄公務員(含參公)180人,設置職位68個。其中,市直計劃招錄公務員(含參公)16人;縣鄉(xiāng)計劃招錄公務員75人;法檢計劃招錄24人;公安(含森林公安)計劃招65人。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21日至1995年5月21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yè)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其中,人民警察由于不同警種授銜年齡及實際工作要求的不同,有如下規(guī)定:報考人民警察(含公安機關、森林公安)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5月21日至1995年5月21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8年5月21日至1995年5月21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指網上報名之日起已取得正式畢業(yè)學歷人員,2013年7月前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需由畢業(yè)院校出具學歷學位及專業(yè)證明)。 (8)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⑼根據(jù)《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中組發(fā)[2011]31號),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為2013年5月21日以前),是指在縣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自報名開始時(2013年5月21日以前)服務期已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曾因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截止2013年7月仍在讀尚未畢業(yè)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在職在讀研究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白銀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簡表》(以下簡稱《職位簡表》)。 對《職位簡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與市考錄辦聯(lián)系。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以通過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閱該指南。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13年5月21日8:00至5月27日24: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5年內或終身不得報考等嚴肅處理。 2、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網上報名資格審查時間為5月21日8:00至5月28日16:00。招錄機關根據(jù)本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招錄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及時對報考者進行審查。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請報考人員于5月21日至5月28日期間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或改報其他職位。5月21日8:00至5月27日24: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5月28日0:00至18:00,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4、查詢報名序號 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查詢分數(shù)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于5月21日10:00后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報名序號。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于5月29日9:00至6月6日16: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務必上傳近期免冠2?證件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并根據(jù)《關于調整公務員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fā)改收費[2013]800號)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 未按規(guī)定報名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按政策申請減免考務費用。此類人員在報名確認時,只在網上上傳照片不進行網上繳費,在報名確認工作期間直接與市考錄辦聯(lián)系辦理減免費用手續(x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報考市直機關及縣、鄉(xiāng)機關的經市考錄辦審核確認后,現(xiàn)場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辦理減免費用的具體時間、地點,報名確認工作前在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22日8:00期間,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省考錄辦聯(lián)系解決。

  四、筆試內容、

  時間和地點 本次招考工作,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招錄計劃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1:5。對國務院確定的甘肅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門專業(yè)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職位,經省考錄領導小組審定后適當降低。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時間 2013年6月22日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三)筆試地點 白銀考區(qū)筆試地點設在白銀區(qū)。 (四)攜帶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遺失的應盡快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確因時間原因無法補辦的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戶籍證明上須有打印的本人照片,并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印章。 (五)成績查詢 應試人員于8月初在省人社廳網站查詢筆試成績,也可通過短信查分平臺10658513或拔打電話至12580查詢。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市考錄辦根據(jù)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的應試人員照片及信息(報名登記表),本人提供的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加蓋公章同意報考的證明,“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四項目人員”由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等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對復審后符合條件的應試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面試資格。凡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jù)報考者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yōu)榱阏,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市考錄辦分別按各職位筆試成績,依次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核定面試人員。對國務院確定的甘肅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等部門專業(yè)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職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采取減少計劃或職位合并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準考證號、筆試成績及面試時間地點、所帶證件、注意事項及招錄機關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事項,將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上公布。

  七、考試總成績確定

  報考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shù)]×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八、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的,體檢前須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體能測評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由市考錄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組織,市公安局配合進行。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依據(jù)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錄用計劃1:2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程序,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阏撸坏眠f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體檢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最終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市考錄辦組織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體檢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三甲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組織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市考錄辦安排考生到另外醫(yī)院進行復檢。市考錄辦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前,體檢醫(yī)院和市考錄辦應對復檢項目保密。 報考人民警察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市考錄辦組織實施,市公安局配合進行!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體檢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guī)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于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給予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市考錄辦核準后,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阏,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

  十、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錄用機關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組織進行考察,并對考察對象進一步進行資格復審?疾觳缓细竦,經市考錄辦同意后,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阏,不得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十一、公示和錄用

  市考錄辦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最終成績。同時對外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對公示中反映出的問題,由市考錄辦負責核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該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對沒有問題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按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并按《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 已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的考生,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十二、監(jiān)督

  為了保證考錄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本次考試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考錄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具體的考錄工作,邀請市紀委、監(jiān)察局對考錄工作進行全程檢查和監(jiān)督。

  市考錄辦政策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干部二科 0943―8223573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職錄科 0943―8250973

  監(jiān)督電話:

  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信訪室 0943―12388

  市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 0943―12380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943―8260592

  十三、有關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職位計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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