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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湖北省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更新時間:2011-03-22 10:13:17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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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lesson$

  特別提示:

  1、考生在報考前應認真閱讀我省《招考公告》和本《報考指南》,準確理解有關政策與要求;

  2、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本次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湖北省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wǎng)站、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網(wǎng)站為本次招考的官方網(wǎng)站,社會上其他網(wǎng)站發(fā)布的考試信息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

  第一章 報考政策規(guī)定

  一、關于報考條件

  (一)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六十八條規(guī)定、《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擬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公務員。

  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人社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要求的身體條件;

 ?、诰邆淙嗣窬旃ぷ饕蟮捏w能素質;

 ?、蹖不A知識有一定了解。

  報考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的,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人社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要求的身體條件;

 ?、诰邆浔O(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體能素質。

  (二)哪些人員不能報考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xiàn)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截止2011年3月22日未辦理轉正手續(xù)的);

  6、在讀的非2011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人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1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人員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安全機關和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的,除上述款項規(guī)定的不得報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報名:

 ?、僦毕笛H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②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三)報考中如何執(zhí)行公務員回避有關規(guī)定?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湖北省人事廳關于答復實施國家公務員回避制度有關問題的函》(鄂人函[1996]132號)的規(guī)定精神,報考人員與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主管部門任免的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報考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所在機關的職位。

  (四)關于不同招錄對象的界定

  1、面向選調生招考的職位,限我省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選派的選調生報考,并須具有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歷。

  2、面向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四項目”人員招考的職位,限在我省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 “三支一扶”(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四類人員報考。共青團湖北省委選派到外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也可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的職位。

  “四項目”人員不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也可以報考其他職位,但必須符合該職位資格條件。

  3、面向其他具有基層工作經歷人員招考的職位,限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報考。

  4、招考職位對基層工作經歷不做限制的,則符合該職位資格條件的所有人員均能報考。若注明僅限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則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方能報考。

  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2011年應屆年畢業(yè)生,可以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五)有關資格條件的界定

  1、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qū))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不含市、州及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確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yè)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xié)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

  3、報考年齡是如何規(guī)定的?

  根據(jù)中組部、人事部《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報考普通職位公務員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要求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不超過35周歲。

  4、報考年齡如何計算?

  報考普通職位的,“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為1975年3月22日至1993年3月22日期間出生;“40周歲以下”即為197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為1980年3月22日至1993年3月22日期間出生;“40周歲以下”即為1975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考對報考者學歷有何具體要求?

  報考人員須具有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畢業(yè)證后,符合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也可以報考。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查詢。

  6、民辦高等院?;蚋叩嚷殬I(yè)技術學院的畢業(yè)生,可否報考?

  經國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頒發(fā)國民教育序列學歷文憑的民辦高等院?;蚋叩嚷殬I(yè)技術學院的畢業(yè)生,若符合報考條件和具體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7、留學人員如何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8、能否以雙學位、輔修學位報考?

  能否報考,報考人員須在網(wǎng)上報名階段電話咨詢招錄機關,由招錄機關根據(jù)職位性質和用人需求決定。

  9、多專業(yè)、多學歷人員如何選擇報考職位?

  高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相對低學歷要求的職位,但須符合該職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yè)要求,如某考生具有法學專業(yè)的本科學歷和經濟學專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學歷,那么他可以報考要求法學專業(yè)本科學歷的職位,或者報考要求經濟學專業(yè)本科學歷的職位,但不能報考要求法律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歷的職位。

  10、對少數(shù)民族考生有何優(yōu)惠政策?

  根據(jù)公務員法規(guī)定,我省恩施州、長陽縣和五峰縣等民族自治地方可設置部分職位,定向招錄當?shù)厣贁?shù)民族人員。

  11、定向生、委培生、中小學教師可否報考?

  2011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如被錄用,應在2011年暑假期間辦理錄用審批和工作交接手續(xù)。

  二、關于資格審查

  (一)本次招考是否進行網(wǎng)上資格審查?

  網(wǎng)上報名階段不進行資格審查。

  (二)如何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在筆試結束后,面試前進行。報考人員須根據(jù)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與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選擇適合的職位,誠信報考。對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有疑問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方式可在考錄專題網(wǎng)站下載)聯(lián)系咨詢。

  (三)如何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

  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2011年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還須填寫《報名推薦表》。填寫內容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四)如何提供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考生可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工資清單等可以證明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

  三、今年是否有加分政策?

  根據(jù)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去年我省先行取消了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的加分政策。今年,報考省以下法院、檢察院未限定通過司法考試的職位,取消對通過司法考試人員的加分政策,對他們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四、關于報考人員出現(xiàn)同分情況的處理

  在資格審查階段,出現(xiàn)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無法確定入圍人選時,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均可入圍;在體檢、考察、遞補、確定擬錄用人員階段,如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按職位規(guī)定的“優(yōu)先”條件確定入圍人選。若無法確定,則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數(shù)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入圍人選。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數(shù)也相同,則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入圍人選。

  五、關于違紀違規(guī)人員的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對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章 報考網(wǎng)絡技術

  一、網(wǎng)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公告》和《報考指南》等內容,熟悉公務員招考的相關政策。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由于需要填寫的注冊及報名信息較為詳細,為了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建議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用Word或記事本等軟件編輯錄入。在網(wǎng)上填寫報名表時,將已準備好的資料一一粘貼到表中即可。

  二、網(wǎng)上報名及查詢的具體步驟是什么?

  1、查詢招考職位

  報考人員應認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細閱讀《招考簡章》,結合自身條件,慎重選擇適合自己的招考職位。

  2、進行“考生注冊”

  報考人員報名前,必須進行“考生注冊”,注冊時注意按要求填寫有關內容,特別是“用戶名”、“密碼”、“姓名”、“身份證”等信息的錄入一定要準確,一個身份證只能注冊一次,新舊身份證號碼只能使用其中一個進行注冊,切勿重復注冊!注冊時若提示:“登錄名不允許重復”,請改變用戶名,再次注冊。為防止他人修改報考人員的個人資料,報考人員注冊或登錄完畢后,必須退出系統(tǒng)并關閉瀏覽器。

  3、進入“報名情況瀏覽”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報名情況瀏覽”后,可選擇“查看部門報名情況”或“查看本人所報考職位情況”,報名情況定時刷新,供選擇職位時參考。

  4、進入“填寫詳細信息”

  報考人員登錄后,進入考生首頁,選擇“填寫詳細信息”,請先按照表格和給定的格式填寫有關信息。注意:標有“*”的項目必須填寫,報考人員填寫的文字內容不要超過限定的字符數(shù),填寫完畢檢查無誤后點擊保存即可返回首頁。

  5、進入“報考職位”

  選擇“報考職位”即可進入下一步,輸入部門代碼或者選擇部門名稱為查詢條件,然后點擊“查詢”進入下一步。選擇報考人員擬報考的職位,選擇是否同意調劑,按下“報考此職位”按鈕即可完成報名。報考人員如需改報其他職位,只需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入“報考職位”一欄重新報考其他職位即可。

  考試所在地是報考人員選擇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地點。

  6、進入“確認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報考完成后,可點擊“確認報考信息”檢查自己是否報考成功。

  7、職位退訂功能

  報考人員在報考職位后,可以用退訂職位功能取消原有的職位變成未報考狀態(tài)。如報考人員需修改報考信息,系統(tǒng)會根據(jù)當前報考人員報考的職位要求對學歷、政治面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年限這三項信息進行判斷,若報考人員修改的結果不符合當前報考職位的要求則提示報考人員先退訂職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及報考人員報考信息修改頁面提供。

  8、進入“注冊信息修改”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注冊信息修改”,按下按鈕,進入下一頁面,即可更改相應的內容。

  9、個人密碼管理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個人密碼管理”按鈕,修改相應的內容之后,點擊“確定”按鈕。

  10、查詢報名序號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報名序號查詢”,可查詢自己的報名序號。此功能待2011年3月30日17:00以后方可使用。

  11、網(wǎng)上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wǎng)站,點擊首頁左邊的網(wǎng)上報名按鈕,進入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首頁,選擇“湖北省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網(wǎng)上報名鏈接,進入網(wǎng)上報名確認頁面。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并按規(guī)定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 有關網(wǎng)上繳費的具體操作步驟,考生可閱讀湖北人事考試網(wǎng)站首頁辦事指南欄目中的網(wǎng)上繳費答疑頁面。此功能在2011年4月3日9:00至4月9日16:00期間方可使用。

  12、下載和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wǎng)站,點擊首頁左邊的下載打印按鈕,進入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首頁,選擇“湖北省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準考證打印鏈接,進入打印頁面,填寫報考人員的身份證號和報名序號,即可下載和打印準考證。此功能在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6:00期間方可使用。

  12、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進入考生首頁,點擊“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查詢”,填寫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即可查詢筆試考試成績。此功能在成績公布時方可使用。

  三、注冊時若提示:“用戶名重復” 怎么辦?

  注冊時若提示:“用戶名重復”,請改變用戶名,再次注冊。

  四、網(wǎng)頁內容總不刷新怎么辦?

  為保證隨時看到最新的網(wǎng)頁內容,請在每次使用本系統(tǒng)前,按以下步驟操作:

  1、請點屏幕上方菜單的[工具]-[Internet選項];

  2、在“常規(guī)”頁“Internet臨時文件”欄中點[設置];

  3、在“檢查網(wǎng)頁的較新版本”欄中選“自動”選項;

  4、點[確定]-[確定]。

  五、報名資料提交后,成績等欄為什么會截取部分內容?

  截取部分內容是因為填寫內容過長,請適當縮減。

  六、下載后的文件如何打開?

  報考人員從《招考公告》公布的網(wǎng)站下載文件類型有:

  *.rar、* .zip、* .doc、*.xls。

  *.rar 文件用WinRAR打開,

  *.zip 文件用WinZIP打開;

  *.doc 文件用 Word 打開,

  *.xls 文件用Excel打開。

  注: “*” 代表文件名稱。

  七、身份證號碼在提交時為什么報錯?

  我國身份證號碼依國家標準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證號)或第7-14位(18位身份證號)是公歷出生日期,而不是農歷與公歷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八、關于網(wǎng)上報名信息安全問題應注意哪些情況?

  1、為確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請在每次使用本系統(tǒng)前,按以下步驟操作:

  (1) 請點屏幕上方菜單的[工具]-[Internet選項];

  (2) 在“內容”頁中點[自動完成];

  (3) 在“自動完成設置”窗口中撤消“表單”、“表單的用戶和密碼”選項;

  (4) 點[清除表單]-[確定]-[確定]-[確定]。

  2、盡量避免多人在同一臺機器上報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臺機器,則應注意:一人報名完畢并安全退出系統(tǒng)后,第二人方可開始報名。

  報名、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技術咨詢電話:027-87325035。

  咨詢時間:2011年3月22日至4月23日8:00-20:00。

?2011年湖北省公務員招考公告

?2010湖北公安機關考錄公務員綜合成績和體測公告

更多信息請訪問:公務員頻道   湖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公務員考試論壇    公務員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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