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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部分省屬事業(yè)單位2009年招聘人員公告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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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jù)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09年度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的 通知》(浙人社發(fā)[2009]38號)文件精神和《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要求,現(xiàn)將省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25家省屬事業(yè)單位推出62個崗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報考條件及相關情況見《浙江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和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

  (2)符合招聘條件的浙江省戶籍(以2009年7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往屆高校畢業(yè)生。

  (二)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文化程度和業(yè)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資格條件按附表崗位要求確定。有關年齡、工作經驗等涉及時限規(guī)定的,時間計算到2009年9月1日;有關學歷(學位)要求,欄目顯示條件為最低條件,即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要求具備本科學歷的崗位。

  三、公開招聘基本做法

  除招聘單位在《浙江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考試相關安排”中另作規(guī)定外,本次公開招聘采取下列基本做法:

  (1)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進行;

  (2)公開招聘考試一般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在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確認參考人數(shù)不低于最低開考比例的情況下(不論實際到場考試人數(shù)多少),筆試照常舉行;否則,取消考試或者核減招聘人數(shù);

  (3)入圍面試人員比例為1:5。如出現(xiàn)面試資格復審不能通過的情況,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安排替補人員;

  (4)筆試和面試成績在總成績中各占50%;

  (5)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這一分數(shù)的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

  (6)按1:1比例安排對入圍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中如有不合格,按總成績排名依次從高到低從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

  四、招聘考試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有16家單位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筆試。其他8家單位公開招聘具體實施安排按《浙江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考試相關安排”中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報名表可使用統(tǒng)一制作的《浙江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進行筆試的單位,按下列辦法實施公開招聘工作: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和資格初審均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平臺進行。

  1、報名時間:2009年7月16日8時-7月22日16時。

  2、報名網址: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3、資格初審。時間:2009年7月16日―7月22日24時,由招聘單位登陸網上平臺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在網上進行反饋,說明理由。

  4、上傳照片。時間:2009年7月16日―7月23日下午16時,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上傳本人電子照片(本人電子照片2008年以后拍攝的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20k以內,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并等待照片審核。

  5、網上繳費及確認。時間:2009年7月17日―7月23日24時,通過網上初審和照片審核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及報名確認。逾期不辦理繳費和確認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6、準考證打印。已確認人員在2009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2)筆試安排:時間為2009年8月2日。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考生筆試成績可于2009年8月20日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三)面試

  (1)面試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公布筆試成績的同時,按規(guī)定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并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單獨進行公布。面試時間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一般為綜合素質、業(yè)務能力和分析判斷能力,并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3)資格復審。面試前,招聘單位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證明本人具備報考條件的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如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等,尚未取得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yè)生則需提供所在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 就業(yè)推薦表)。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安排參加面試。面試對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4)參加面試時,需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5)面試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面試成績,同時公布入圍面試人員的總成績和排名情況。

  五、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進行。體檢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

  招聘單位對通過體檢的人員進行考核。著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以及道德品質修養(yǎng)情況等。

  六、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人選,并在單位網站或主管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結束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進人手續(xù),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時畢業(yè)并取得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政策咨詢電話:0571-87053138。

  附件1:浙江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浙江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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