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國家公務員面試:2021年西北地區(qū)民航管理局國考面試公告
2021年西北地區(qū)民航管理局國考面試公告
編輯推薦:中國民用航空局:2021年民航系統(tǒng)國家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21年度中國民用航空西北地區(qū)管理局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見附件1(按準考證號排序)。
二、面試確認
進入面試的考生請于2021年3月19日12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確認參加,請發(fā)送電子郵件至nwcaacrjc@126.com,標題統(tǒng)一寫為“XXX確認參加XXX(用人司局)XX職位面試”,內(nèi)容見附件2,如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發(fā)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中注明。
2.放棄面試,請?zhí)顚憽斗艞壒珓諉T面試的聲明》(見附件3),經(jīng)本人簽名,于規(guī)定時間前傳真至029-88793301或發(fā)送掃描件至nwcaacrjc@126.com,并在工作時間打電話到029-88791031確認。
3.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記入誠信檔案。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21年3月29日8時攜以下材料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材料原件,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可在報名推薦表中說明);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
7. 所報職位要求的其他證照及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8. 2張與報考上傳照片一致的彩色照片。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安排
面試將采取現(xiàn)場面試方式進行。
(一)面試時間
面試將于2021年3月30日進行(見附件1),當日上午9:00開始,請考生于當日上午8:0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接受健康情況篩查后入場,全天封閉。截至面試當天上午8:2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西安廣成大酒店8層807室。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勞動南路101號。從西安咸陽國際機場出發(fā),乘坐機場大巴在西稍門(空港商務酒店)站下車,向南步行約50米即到;從西安火車站出發(fā),乘坐201路或611路到“西稍門”站下車,沿勞動南路東側(cè)向南步行約200米即到;從西安火車北站出發(fā),乘坐地鐵2號線到“鐘樓”站下車,出站乘坐4路公交車到“西稍門”站下車,沿勞動南路東側(cè)向南步行約200米即到。
(三)面試有關要求
1.面試當天考生通訊設備須關閉,并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管理,面試完畢后取回。
2.考生參加面試須簽訂保密責任書,不得對外泄露試題信息。
3.除封閉期間外,參加面試的考生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定于2021年3月29日進行,全體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時在中國民用航空西北地區(qū)管理局集合,統(tǒng)一前往體檢地點,請合理安排好行程,并做好體檢準備。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
(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
參加面試的考生可于2021年4月2日以后上網(wǎng)查詢面試成績,4月2日至12日期間我們將電話通知考察人選。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按時報到參加資格復審,報到后根據(jù)工作人員指引到達指定會議室;嚴禁攜帶通訊設備進入候考室,已經(jīng)攜帶的,須在報到時交由工作人員保管;不得相互交流與考試有關的信息,以免將來引起糾紛和訴訟。
(二)根據(jù)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請考生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考生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自覺配合我局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凡隱瞞、謊報疫情防控有關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查驗的,視情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2、請考生提前了解外地來西安政策以及西安市賓館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關要求,加強個人防護,避免到人員密集的地點活動,注意安全。
3、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體檢同時對考生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檢測費用由我單位承擔。如遇考生核酸檢測呈陽性,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處理,該考生所報考職位的面試時間另行安排。
4、西安市個人電子識別碼及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非“綠碼”的考生、來自國內(nèi)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考生、面試前14日內(nèi)有國(境)外旅居史、與新冠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按照國家和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進行集中隔離,解除隔離后方可參加面試。有相關經(jīng)歷的考生必須于3月15日前報備,該考生所報考職位的面試時間將另行安排。
5、考生報到時須按照現(xiàn)場工作人員要求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提供72小時內(nèi)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西安市個人電子識別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綠碼”,簽署《公務員面試健康承諾書》等。凡經(jīng)現(xiàn)場醫(yī)務人員確認有發(fā)熱(指水銀體溫計腋下溫度≥37.3℃)及干咳、乏力等其它新冠肺炎可疑癥狀的考生,面試另行安排。
6、如疫情防控要求發(fā)生變化,我們將相應調(diào)整有關事項,并及時通知大家。
(三)中國民用航空西北地區(qū)管理局地址:陜西省西安市蓮湖區(qū)桃園南路27號。從西安咸陽國際機場出發(fā),乘坐機場大巴在西稍門(空港商務酒店)站下車,向北步行至西稍門乘坐4路或28路公交車到“錦園小區(qū)”站下車,向南步行約30米路東即到;從西安火車站出發(fā),乘坐251路到“錦園小區(qū)”站下車,向北步行約120米路東即到;從西安火車北站出發(fā),乘坐地鐵2號線到“鐘樓”站下車,出站乘坐4路公交車到“錦園小區(qū)”站下車,向南步行約30米路東即到。
聯(lián)系電話:029-88791031、88793301(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民航西北地區(qū)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以上是“2021年西北地區(qū)民航管理局國考面試公告”。環(huán)球網(wǎng)校推出了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各位考生可短信預約及時查詢考試成績哦!了解更多有關202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考試信息,關注環(huán)球網(wǎng)校公務員頻道,帶你解決難題。點擊免費下載按鈕,更多國家公務員考試海量精美資料等你來取!
最新資訊
- 2024年國考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錄用公務員遞補面試公告2024-03-21
- 2024年國考最高人民法院錄用公務員面試確認時間:3月17日12時前2024-03-18
- 2024年國家移民管理局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時間:3月22日-23日2024-03-15
- 關于2024年國考郵政管理系統(tǒng)錄用公務員面試遞補有關事項的公告2024-03-14
- 2024年國考水利部機關及所屬流域管理機構錄用公務員面試遞補公告2024-03-08
- 2024年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公開遴選公務員遞補面試公告2024-03-07
- 關于2024年國考中央檔案館國家檔案局錄用公務員面試注意事項的公告2024-03-05
- 2024年國考中央檔案館國家檔案局錄用公務員面試時間:3月20日2024-03-05
- 2024年國考中央檔案館國家檔案局錄用公務員面試材料提交時間:3月10日前2024-03-05
- 2024年國考水利部機關及所屬流域管理機構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202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