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注冊建筑師《場地與建筑設計》輔導資料:住宅設計原理
一、我國現(xiàn)行住宅層數(shù)劃分的規(guī)定
低 層 1—3層
多 層 4-6層
中高層 7-9層(應設電梯)
高 層 10-30層(執(zhí)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二、套內各功能空間設計
(一)每套必須獨門獨戶,并應有臥室、廚房、衛(wèi)生間等基本空間。住宅套型分為一至四類,其使用面積分別不小于34、45、56、68m2。
(二)臥室之間不應穿越,臥室應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風。平面形狀應盡可能選擇有利于床位布置的尺寸,門窗位置要考慮對家具布置的影響。雙人臥室不小于10m2,單人臥室不小于6 m2。
(三)起居室應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風,面積不應小于12m2。起居室內的門洞布置應綜合考慮使用功能要求,減少直接開向起居室的門的數(shù)量。起居室內布置家具的墻面直線長度應大于3m。無直接采光的廳,其使用面積不應大于10m2。
(四)廚房
1.廚房面積不小于4-5 m2;
2.廚房應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風;
3.應妥善安排洗、切、燒功能,設備布置要符合操作流程,操作面凈長不應小于2.1m;
4.廚房凈寬,單面布置設備時不小于1.5m,雙面布置設備時兩排設備凈距不小于0.9m。
(五)衛(wèi)生間
1.每套住宅應設衛(wèi)生間,并至少配置三件衛(wèi)生潔具,其使用面積不小于3.0m2。
2.無前室的衛(wèi)生間的門不應直接開向起居室或廚房。
3.衛(wèi)生間不應直接布置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和廚房上層;并均應有防水、隔聲和便于檢修的措施。
4.套內應設洗衣機位置。
(六)層高和室內凈高
1.普通住宅層高不宜高于2.8m
2.臥室、起居室凈高不應低于2.4m,其局部(不超過1/3使用面積)凈高不應低于2.1m,利用坡頂空間作臥室、起居室時,其一半面積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1m。
3.廚房、衛(wèi)生間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2m;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地面凈距不得低 于1.9m,且不得影響門窗扇開啟。
(七)陽臺
1.每套住宅應設陽臺或平臺。
2.陽臺欄桿設計應防止兒童攀登,欄桿的垂直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11m;放置花盆處 必須采取防墜落措施。
3.低層、多層住宅的陽臺欄桿凈高不應低于1.05m,中高層、高層住宅的陽臺欄桿凈高不應低于1.1m。中高層、高層及寒冷、嚴寒地區(qū)住宅的陽臺宜采用實體欄板。
4.陽臺應設置晾、曬衣物的設施;頂層陽臺應設雨罩。各套住宅之間毗連的陽臺應設分戶隔板。
5.陽臺、雨罩應做有組織排水;雨罩應做防水,陽臺宜做防水。
(八)套內走道、樓梯及貯藏空間
1.人口過道凈寬不宜小于1.2m;通往臥室、起居室的過道凈寬不應小于lm;通往廚房、衛(wèi)生間、貯藏室的過道凈寬不應小于0.9m。過道拐彎處的尺寸應便于搬運家具。
2.吊柜凈高不應小于0.4m;壁柜凈深不宜小于0.5m。
3.套內樓梯的梯段凈寬:一邊臨空時不應小于0.75m;兩側有墻時不應小于0.9m。樓梯踏步寬不小于0.22m,高不大于0.20m,扇形踏步轉角距扶手邊0.2m處寬度不應小于 0.22m。
(九)門窗
1.外窗窗臺距樓、地面凈高小于0.9m時,應有防人身墜落設施,窗外有陽臺或平臺時不受此限。底層外窗和陽臺門、下沿低于2m且緊鄰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上的窗和門,應采取防衛(wèi)措施。
2.面臨走廊或凹口的窗應避免視線干擾;向走廊開啟的窗扇不應妨礙交通。住宅戶門應采用安全防衛(wèi)門。向外開啟的戶門不應妨礙交通。
3.各部位門洞最小寬度:戶門0.9m;臥室、起居室門0.9m;廚房門0.8m;衛(wèi)生間、 陽臺門0.7m。高度均不小于2m。
三、住宅套外共用部分設計
(一)樓梯和電梯
1.樓梯梯段凈寬不應小于1.1m。6層及6層以下時,一側設欄桿可不小于1m(梯段凈寬指墻面到扶手中心線的水平距離)。
2.樓梯踏步寬不小于0.26m,高不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小于0.9m。樓梯水平段欄桿長度大于0.5m時,扶手高度不應小于1.05m。樓梯欄桿垂直桿件間凈空不應大于 0.1lm。樓梯井凈寬大于0.11m時,必須采取防止兒童攀滑的措施。
3.樓梯平臺凈寬不應小于梯段凈寬,且不得小于1.2m。樓梯平臺的結構下緣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應低于2m。住宅入口室內地坪應高于室外地坪不少于0.1m。
4.7層及7層以上住宅或最高住戶人口樓面距底層室內地面高度16m以上住宅必須設 置電梯。當中間層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時,層數(shù)由該層算起。頂層為躍層時作1層計。
5.12層及12層以上住宅應設不少于2臺電梯,其中一臺宜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
6.高層住宅電梯宜每層設站。非每層設站時,不設站層數(shù)不應超過兩層。塔式和通廊式高層住宅電梯宜成組集中布置。單元式高層住宅每單元只設一部電梯時應采用聯(lián)系廊聯(lián)通。
7.候梯廳深度不應小于最大轎廂深度,且不得小于1.5m。
(二)走廊和出人口
1.外廊、內天井及上人屋面等臨空處欄桿的安全設計同陽臺欄桿。
2.作主要通道的外廊宜做成封閉外廊,并設可開啟的窗扇。走廊通道的凈寬不應小于1.2m。
3.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陽臺、外廊及開敞樓梯平臺的下部時,應采取設置雨罩等 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安全措施。
4.住宅的公共出入口處應有識別標志;可按戶設置信報箱。高層住宅的公共出入口應設門廳、管理室及信報間。
5.設置電梯的住宅公共出入口,當室內外有高差時,應設輪椅坡道及扶手。
(三)垃圾收集設施
1.住宅不宜設置垃圾管道。當不設垃圾管道時,多層住宅應根據(jù)垃圾收集方式設置 相應設施;中高層及高層住宅每層應設置封閉的垃圾收集間。
2.住宅設垃圾管道時,垃圾管道不得緊鄰臥室、起居室布置。垃圾管道最小斷面為:多層住宅0.4m見方;中高層住宅0.5m見方;高層住宅0.6m見方。垃圾斗及垃圾斗門應耐腐蝕,關閉嚴密。垃圾管道頂部應通出屋面,底部應設封閉的垃圾間。
(四)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住宅不應布置在地下室內。當布置在半地下室時,必須對采光、通風、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護采取措施。
2.地下室、半地下室作貯藏間、自行車庫和設備用房使用時凈高不得小于2m;作汽車庫使用時,應符合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
3.地下室、半地下室應采取防水、防潮及通風措施;采光井應采取排水措施。
(五)附建公共用房
1.嚴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物品的商店、車間、倉庫,并不應布置產生噪聲、振動和污染環(huán)境衛(wèi)生的商店、車間和娛樂設施。
2.住宅建筑內不宜布置餐飲店。確需布置時,其廚房煙囪應高出住宅屋面,其空調、冷藏設備及加工機械應作減振、消聲處理,并應達到環(huán)保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
3.住宅建筑中不宜布置鍋爐房、變壓器室及其他有噪聲振動源等設備用房。如確需布置,應符合防火、隔聲及有關專業(yè)規(guī)范規(guī)定。
4.住宅與公共用房的出入口應分開布置。
四、室內環(huán)境
(一)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風
1.每套住宅至少應有一個居住空間能獲得日照;當一套住宅的居住空間超過四個時, 其中宜有兩個能獲得日照。日照標準應符合《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2,臥室、起居室、廚房側面采光的窗地面積比值不應小于1/7。窗地面積比值計算 中,窗面積按洞口面積,離地面0.5m以內的洞口面積不計算。當住宅位于Ⅲ類光氣候區(qū) 以外,或窗類型不是單層普通玻璃鋼窗時,窗地比應按《建筑采光設計標準》調整。
3.臥室、起居室應有與室外空氣直接流通的自然通風。單朝向住宅應采取通風措施。自然通風房間的通風開口面積與房間地面面積的比值,臥室、起居室、明衛(wèi)生間不小于1/20,廚房不小于1/10并不得小于0.6m2。嚴寒地區(qū)住宅的臥室、起居室應設通風換氣設施,廚房、衛(wèi)生間應設自然通風道。
(二)保溫、隔熱
1.住宅應保證室內基本的熱環(huán)境質量,采取冬季保溫和夏季隔熱、防熱以及節(jié)約采暖和空調能耗的措施。
2.嚴寒、寒冷地區(qū)住宅的節(jié)能設計應符合《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建筑體型系數(shù)宜控制在0.30及以下。
3.寒冷、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qū),住宅建筑的西向居住空間的朝西外窗均應采取遮陽措施;屋頂和西向外墻應采取隔熱措施。
4.設有空調的住宅,其圍護結構應采取保溫隔熱措施。
(三)隔聲
1.住宅的臥室、起居室內的允許噪聲級(A),晝間應小于或等于50dB,夜間應小于或等于40dB。分戶墻與樓板的空氣聲計權隔聲量應大于或等于40dB。樓板的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宜小于或等于75dB。
2.臥室、起居室宜布置在背向噪聲源的一側。
3.電梯不應與臥室、起居室緊鄰布置。不得已時必須采取隔聲、減振措施。
五、技術經濟指標計算
(一)住宅設計應計算下列技術經濟指標:
1.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m2)
2.套內使用面積(m2/套)
3.住宅標準層總使用面積(m2)
4.住宅標準層總建筑面積(m2)
5,住宅標準層使用面積系數(shù)(%)
6.套型建筑面積(m2/套)
7.套型陽臺面積(m2/套)
(二)住宅設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間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套內使用面積等于套內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之和。
3.住宅標準層總使用面積等于本層各套內使用面積之和。
4.住宅標準層建筑面積,按外墻結構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鄰界墻軸線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當外墻設外保溫層時,按保溫層外表面計算。
5.標準層使用面積系數(shù)等于標準層使用面積除以標準層建筑面積。
6.套型建筑面積等于套內使用面積除以標準層使用面積系數(shù)。
7.套型陽臺面積等于套內務陽臺結構底板投影凈面積之和。
(三)套內使用面積計算應按下列規(guī)定;
1.套內使用面積包括臥室、起居室、廚房、衛(wèi)生間、餐廳、過道、前室、貯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積的總和。
2.使用面積按結構墻體表面尺寸計算,有復合保溫層時,將復合保溫層視為結構墻體厚度扣除后計算。
3.煙囪、通風道、管井等均不計入使用面積。
4.躍層住宅中的套內樓梯按自然層數(shù)的使用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
5.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頂板下表面與樓面間凈高低于1.2m的空間不計算使用面積;凈高在1.2-2.1m的空間按1/2計算使用面積;凈高超過2.1m的空間全部計入使用面積。
6.坡屋頂內的使用面積應單獨計算,不得列入標準層使用面積和標準層建筑面積中,須計算建筑總面積時,利吊標準層使用面積系數(shù)反求。
(四)陽臺面積應按結構底板投影凈面積單獨計算,不計人每套使用面積或建筑面積內。
六、住宅設計中的節(jié)地問題
(一)住宅單體設計中的節(jié)地措施
1.8層以下住宅增加層數(shù)可節(jié)約較多用地,超過8層后再增加層數(shù),則節(jié)地效果不明顯;
2.降低層高可降低住宅總高度,住宅的日照間距用地也相應減少;
3.北退臺或斜屋面也可獲得減少日照間距用地的效果;
4.加大進深、縮小面寬對節(jié)約用地有相當顯著的作用。
(二)住宅群體布置中的節(jié)地措施
1.合理確定日照間距系數(shù),在滿足衛(wèi)生條件的前提下,盡量采用較小的間距系數(shù),對于節(jié)地是很有意義的;
2.適當布置東西向住宅,讓房屋日照間距用地有一部分重疊,可以進一步節(jié)約用地;
3.適當布置高層塔式住宅,可顯著提高土地利用率;
4.總圖布置適當偏角,日照間距系數(shù)可以折減,可以節(jié)約用地;
5.在城市干道南側布置高層,把日照間距用地納入道路用地。
七、住宅建筑技術經濟評價
(一)評價項目的對比條件
1.建筑功能具有可比性,即建筑面積標準、住宅類型及建筑層數(shù)應基本相同。
2.消耗費用的可比性,即應包括建造階段和使用階段兩部分費用。
3.價格的可比性,即采用同一價格水平計算,消除人為變動因素。
可以采用轉化措施,使其具有可比性。
(二)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建筑功能效果和社會勞動消耗兩部分。建筑功能效果是適用、安全、衛(wèi)生等基本方面的總和。社會勞動消耗是為取得建筑功能所付出的全部勞動量。按照經濟效果的基本概念,住宅建筑技術經濟效果是以建筑功能效果與社會勞動消耗(即造價)之比來衡量的。
(三)為體現(xiàn)評價指標項目在總體評價中重要程度的差別,運算時按指標的相對重要程度進行加權。建筑功能效果指標中各項一級指標及權重值:
1.平面空間布局0.35
2.平面指標0.20
3,廚衛(wèi)0.15
4.物理性能0.10
5.安全性0.10
6.建筑藝術0.10
(四)評價方法中,定量標準0~4分,0分淘汰,1分為最低合格標準,4分為創(chuàng)新標準。定性指標中,平面空間綜合效果系指:平面布置緊湊,空間分配合理,功能分區(qū)明確,交通聯(lián)系方便,私密性好。
安全措施系指:疏散、防火、防盜、防墜落、防觸電。
實際操作時需采用評分法解決定性指標定量計算問題。
(五)定量標準中。0分一項即予淘汰。其具體標準是:
1.家具布置:門窗位置不當,墻面破碎,不利于家具布置;
2.儲藏:無儲藏設施(注:住宅設計規(guī)范已取消此項要求,可考慮用家具解決);
3.樓梯走道:不符合安全疏散和有關規(guī)定;
4.陽臺:無陽臺或不合規(guī)范;
5.公用設施:不合規(guī)范要求;
6.平面空間綜合效果:不緊湊,功能分區(qū)不合理,居住與輔助面積不協(xié)調;
7.平均每套建筑面積:大于標準1m2以上;
8.廚房:間接采光,設備布置不合流程;
9.衛(wèi)生間:只設一個蹲坑,無預留洗浴設施位置;
10.采光:窗地比小于1/7,或臥室、起居室部分間接采光(注:住宅設計規(guī)范要求,廚房也不可以間接采光);
11,通風:不好;
12.保溫隔熱:不合規(guī)范;
13.隔聲:分戶墻及樓板空氣聲隔絕小于40dB;
14.安全:防火、防盜、防墜落、防觸電解決得不好;
15.結構安全:不合規(guī)范;
16.室內效果:空間比例不協(xié)調、分割紊亂、閉塞、色彩不協(xié)調、視覺效果差;
17.立面效果:平立面處理呆板,體型比例失調;
18.造價:超過當?shù)卦靸r10%以上。
(六)住宅建筑技術經濟效果綜合評價,最終表現(xiàn)為建筑指標體系的綜合指數(shù)與社會勞動消耗指標體系的綜合指數(shù)的比值。比值相對大的方案,也就是通常所說性能價格比比較高的方案,為較優(yōu)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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