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綜合題答題技巧
綜合題是CPA《經濟法》考試中難度最大的一個題型,2005年、2006年的分值為50分,占有“半壁江山”,考生能否通過《經濟法》的考試,前面50分的客觀題是基礎,而50分的綜合題則是關鍵。
對考生而言,50分的客觀題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會,弄出個答案來并不難,而綜合題大多數(shù)考生感到無從下手。這是難度之一。
從考試時間的分配上,《經濟法》的考試時間為150分鐘,一般情況下,前面50分的客觀題需要的時間一般在40分鐘左右(其中包括填答題卡的時間),剩下100分鐘的時間要完成4個綜合題, 平均每個題目不能超過30分鐘。2006年的4個綜合題,試題部分為2700字(2006年的試題不算是最長的),標準答案為2500字(考生如果能精煉點兒,也不會低于2000字;如果再羅嗦點兒,可能會突破3000字)。由此可以看出,在100分鐘的答題時間內,要求考生在15分鐘內把一個650字左右的綜合題看完、看懂、看透,然后在15分鐘內把5-6個小問題的答案寫出來、寫清楚。然后喘口氣(最好別超過10秒鐘),繼續(xù)。時間不夠,這是難度之二。
如何復習綜合題?在考試中如何應對綜合題?這是《經濟法》考生必須面臨的挑戰(zhàn)。
一、綜合題的命題思路
1、喜新不厭舊
最近4年綜合題的命題思路充分體現(xiàn)了“喜新不厭舊”的特征(見下表),即當年教材新增的重點內容,在當年的綜合題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xiàn)。根據(jù)這一思路,在2007年的復習中,考生應重點關注下列章節(jié):
(1)第二章的《合伙企業(yè)法》。由于2007年教材根據(jù)新《合伙企業(yè)法》進行了重大調整,考生應重點關注“有限合伙企業(yè)”的綜合題,因為在有限合伙企業(yè)中可以同時考到“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不同特征。
(2)第四章的《公司法》。2006年教材根據(jù)新《公司法》進行了重大調整,2006年第1個綜合題(15分)就來自新《公司法》。盡管2007年教材在2006年的基礎上未進行較大調整,但新《公司法》的重要考點數(shù)不勝數(shù),2006年的綜合題只是考到了最基本的幾個考點,本章2007年仍將出綜合題,分值不一定比15分高,但試題難度肯定比2006年要大。
(3)第六章的《企業(yè)破產法》。2003年教材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進行了重大調整,當年就出了一個15分的綜合題(該綜合題難度之大、綜合性之強、設計之巧妙足以列入經典)。2007年,《企業(yè)破產法》又來了,命題老師這次會打出什么樣的好牌,考生只有到了考場才知道。作為防守者,您就好好準備吧。
(4)第七章的《證券法》。2006年教材根據(jù)新《證券法》進行了重大調整,2006年第2個綜合題(15分)就來自新《證券法》。2006年有關“公司債券”的綜合題難度并不大,如果考生拿不到15分的滿分尚可理解,但如果連10分也拿不到,的確就大大辜負了命題老師送出的厚禮。2006年是最近5年來考生復習《證券法》時最輕松的一年,可惜,2006年的好日子結束了。2007年教材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最新規(guī)定,新增了“首發(fā)股票的條件”、“增發(fā)股票的條件”、“上市公司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司收購”等等重大問題,每個問題以前年度都曾出過綜合題。因此,《證券法》在2007年的綜合題中肯定會出現(xiàn),關鍵的問題是考一個還是兩個,哪一個?不得而知。作為防守者,您不覺得戰(zhàn)線太長了嗎?但是,為了2008年能踏踏實實地看奧運會,您就堅持一下吧。
(5)第八章、第九章的《合同法》。自2000年以來,在綜合題中不出現(xiàn)《合同法》是不可能的,2007年不會例外。2007年教材根據(jù)新《物權法》對“合同的擔!边M行了重大調整。《合同法》本來就算“傳統(tǒng)貴族”,2007年又注入了“新鮮血液”,《合同法》會被《企業(yè)破產法》、《證券法》擠得沒有位置嗎?總得給它安排一張“開幕式門票”吧。
(6)第十二章的《票據(jù)法》。在1996-2005年的10年間,只有2000年沒有《票據(jù)法》的綜合題。2006年是第二次,2007年是第三次嗎?在知道答案之前,還是按照綜合題的高度去好好復習《票據(jù)法》吧。
(7)第十三章的《知識產權法》。2003年《知識產權法》首次進入CPA教材,當年就以13分的綜合題“閃亮登場”,2006年第二次出現(xiàn)綜合題,考生這才知道什么叫瞠目結舌。如果不是命題老師“刀下留情”,只給出了8分,還不知道有多少考生今年要接著考。這是CPA《經濟法》考試中難度最大的一個題,也是分值最低的一個題。2007年會是第三次嗎?
2003年 新股 第2題:2003年新增的《知識產權法》
第3題:2003年重大調整的《破產法》
第4題:2003年重大調整的“增發(fā)新股的條件”
老盤股 第1題:《票據(jù)法》
2004年 新股 第1題:2003年新增了“國有企業(yè)利用外資改組”
第2題:2003年新增了“建設工程承包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
第3題:2004年新增的“銀行結算賬戶”
第4題:2004年重大調整的“股票的首發(fā)條件”
老盤股 第3題:《票據(jù)法》+“銀行賬戶”
2005年 新股 第2題:2005年新增的“國有資產產權轉讓”
第4題:2004年新增的“上市公司擔保”
老盤股 第1題:《票據(jù)法》
第3題:《合同法》
2006年 新股 第1題:2006年重大調整的《公司法》
第2題:2006年重大調整的《證券法》
老盤股 第3題:《合同法》
第4題:《知識產權法》
2、跨章節(jié)考點的綜合
在綜合題的命題過程中,為了體現(xiàn)試題的難度,往往會綜合幾個章節(jié)的考點。例如:
(1)2002年的第3個綜合題,其考點涵蓋了《合同法》和《票據(jù)法》的內容。
(2)2003年的第2個綜合題,其考點涵蓋了《技術合同》和《知識產權法》的內容。
(3)2004年的第1個綜合題,其考點涵蓋了第二章“國有企業(yè)利用外資改組”和第五章“合營企業(yè)”的內容。
(4)2004年的第3個綜合題,其考點涵蓋了第十一章“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和《票據(jù)法》的內容。
(5)2005年的第2個綜合題,其考點涵蓋了第三章的“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第四章的“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和第八章的“擔保定金”。
(6)2005年的第3個綜合題,其考點涵蓋了第六章的“破產財產”、第八章的“可撤銷合同”、“合同的法定解除”和第九章的“融資租賃合同”。
(7)2006年的第3個綜合題,其考點涵蓋了第八章的“不安抗辯權”、“保證”和第九章的“買賣合同”、“運輸合同”。
(8)2006年的第4個綜合題,其考點涵蓋了第十三章的“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
跨章節(jié)綜合題的出現(xiàn),無疑加大了試題的難度,也加大了考生復習的難度。從防守者的角度,如果命題老師想多點進攻,只有靠全面防守。只有平時韜光養(yǎng)晦、練好內功,在考場上才能靈活應對,以不變應萬變(這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二、綜合題的答題思路
1、基本問題
(1)合理分配自己的時間!督洕ā返目荚嚂r間只有150分鐘,前面50分的客觀題一般情況下會占用40分鐘左右的時間。首先,要求考生在做客觀題時不要為了單純追求速度而影響了準確率,如果前面50分的客觀題得分在35分以下,后面的綜合題答得再好也很難通過考試。盡管我們一再強調綜合題是通過考試的關鍵,但千萬不要忘了客觀題是通過考試的基礎和前提,不要厚此薄彼,更不能顧此失彼。其次,“強烈建議”考生在做綜合題之前先把客觀題的“答題卡”填完,然后再踏踏實實地去“啃”綜合題,即使第4個綜合題沒有作完,考生仍有可能通過考試;但如果沒時間填答題卡,那您只能繼續(xù)關注2008年教材的最新變化。
(2)拿到試卷后,“強烈建議”考生最好先別看綜合題(看完綜合題后信心大增的情況極為罕見),否則可能影響客觀題的正常發(fā)揮。
(3)必須用規(guī)定的筆在“答題卷”的“指定位置”答題,注意“答題卡”、“答題卷”都要求考生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基本信息,這些工作在開始做綜合題之前必須完成,別忙了幾個月連自己的名字都沒留下。
(4)別忘了綜合題是人工閱卷,如果您自己搞壞了閱卷老師的好心情,您肯定得為此付出代價。希望考生在做綜合題時務必保持卷面整潔、行書工整、條理清晰,亂成一團的卷面沒有人會有好心情瞪大眼睛去幫您找其中的要點。不要指責別人不尊重您的勞動成果,如果您自己是閱卷老師,看到一團糟的答卷也會火冒六丈。
2、保三爭四
在開始做綜合題之前,最好先把四個題目快速瀏覽一遍,初步確定自己的答題順序,明確自己的主攻方向,“保三爭四”未嘗不是一種選擇。要想順利地通過《經濟法》的考試,工工整整地做完全部的綜合題是最起碼的底線。但是,如果真是因為時間的關系必須丟下一個題,希望您丟下的是自己不會或者沒有把握的題目,而不是自己最有把握的題目。
考生應清楚的是,第4個綜合題不一定是最難的,第1個綜合題也不一定是最容易的。當然,每年的情況各不相同。2007年考場上的事情由您自己決定,但您至少應當有“保三爭四”的意識。
“保三爭四”的第二層含義是,與其把四個綜合題胡亂做完,還不如把自己有把握的三個綜合題做得干干凈凈,再爭取第四個題目拿到2-3分。
3、挑肥揀瘦
(1)在做某一個綜合題時,最好先快速瀏覽題目的要求,然后帶著問題去推敲題目。每個考生的習慣不同,每個試題的具體情況也不同,到底先看題目,還是先看要求,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
(2)整個題目可能看不懂,但有時不一定會影響考生回答某一個小問題。例如,2002年第2個綜合題的第1個小問題:“借款合同約定借款利息預先從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如何處理?”對該問題考生完全可以不看題目就給出正確答案。
(3)有些小問題需要徹底搞清整個題目才能給出答案,有些小問題根據(jù)局部內容即可快速給出答案,考生應學會“挑肥揀瘦”。例如,2006年第3個綜合題的第5個小問題:“丁公司應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還是一般保證責任?并說明理由!敝灰焖僬业筋}目的第2個自然段,發(fā)現(xiàn)“保證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方式”,馬上就可以給出答案,整個題目可以看不懂,這1.5分不能丟。
簡而言之,在每個綜合題中,都會有2-3個難啃的硬骨頭,但命題老師肯定會給你留下幾個“軟柿子”。
4、答題步驟
我們以2006年第1個綜合題的第1個小問題為例,題目的要求是“公司成立前出資人的首次出資總額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本小題1.5分)。
第一步,作出簡單、明確的判斷(0.5分),如果時間允許,可以完整地寫出“公司成立前出資人的首次出資總額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為了簡明清楚,也可以直接寫“首次出資總額符合規(guī)定”。因為閱卷老師要的就是你的判斷:符合還是不符合。你必須給個明確的說法,不要左躲右閃,如果你是閱卷老師也喜歡痛痛快快的學生。由于綜合題不倒扣分,“是否符合規(guī)定”你總可以“弄出”一個答案來,沒必要堅守孔子的“不知為不知”,否則,0分,你虧不虧?
第二步,說明理由(1分)。標準答案是:“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笔紫,“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只是過渡性的語言,并非得分點,為了避免畫蛇添足,累了自己,也累了閱卷老師,考生可以簡單地寫成“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或者“根據(jù)規(guī)定”即可,這不是評分的要害。其次,是否要求考生一字不差地引述法律條文,這是考生最關心的一個問題。毫無疑問,標準答案都是法律原文,它沒必要再去瞎編了。但考生是閉卷考試,可以自己組織語言進行適當?shù)刈兺,但法律條文中的關鍵詞必須準確到位。對這個問題而言,關鍵詞是“不能低于注冊資本的20%”。在說明理由時,考生只要能說得“靠譜兒”,基本上就可以拿到分。但考生應清楚的是,到底什么叫“靠譜兒”,主觀題就是主觀題,有人的主觀性在其中,不可能存在一個嚴格的標準。
第三步,做具體分析?忌鷳槍Ψ蓷l文中的關鍵詞,結合案例中的實際情況作一個簡明的分析即可,切不可洋洋灑灑。在本題中,三個股東的首次出資額為110萬元,未達到注冊資本的20%(或者:公司出資人首次出資額合計為110萬元,僅占注冊資本的18.3%)。
說明理由需要引述的是法律規(guī)定,具體分析針對的是題目中的實際情況。在實際閱卷過程中,如果考生沒有引述法律規(guī)定,而是在作出明確判斷后,直接回答“三個股東的首次出資額為110萬元,未達到注冊資本的20%”也會拿到這1.5分。但是,希望考生最好還是按照這三個步驟來回答問題。這樣,思路更加清晰,拿到這1.5分的機會更多一些。
由此可以看出,考生在復習綜合題時,可能最怵的是背法律條文。但在實際閱卷過程中,并不是完全要求考生引述法律原文,考生可以對法律條文進行適當?shù)淖兺,只要針對題目的具體情況,把大致意思表述清楚,基本上就可以拿到分。因此,考生在復習綜合題的過程中,可以分成兩個階段:
第一步,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首先解決“心里明白”的問題。拿到一個綜合題,要看得懂題目的大概意思,“心里”要清楚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如果不符合,它違反的大概是哪條規(guī)定。
第二步,解決“紙上明白”的問題。許多考生出了考場,就算驚魂未定,也能說清楚這個綜合題的大概情況,有些考生還可以滔滔不絕,但就是閱卷老師看不懂他的答案。這就是第二個環(huán)節(jié),把你心里明白的事情給別人說清楚,這就需要學些固定的套路,讓閱卷老師看明白。心里明白了,能不能在紙上寫明白,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層次。
第三步,如果時間允許,對一些特別重要的法律條文,最好有針對性地背一下,至少要過一下腦子,如果真考到這個法律條文了,怎么去引述它,關鍵詞是什么。
三、綜合題的復習思路
1、要保證做題的數(shù)量。只有通過做一定數(shù)量的綜合題,才能逐步把握綜合題答題的基本思路,各種考點的命題形式。通過做題,掌握考點、掌握答題的基本技巧。在CPA《經濟法》的復習中,拋棄教材、搞“題海戰(zhàn)術”肯定是沒有出路的。但是,不做題是萬萬不能的。
2、要保證做題的質量。每做完一個綜合題,考生都應該總結一下,這個題目涉及了哪些考點,這些考點自己是否會舉一反三,不要為了做題而做題,因為做題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3、要真正去做題。許多考生習慣一邊看綜合題,一邊看答案。這個習慣最好能改掉,因為能否看懂答案和自己是否真的會做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層次。否則,平時復習中感覺綜合題很容易,答案全都看得懂;到了考場上沒有答案可以看了,傻了,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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