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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基礎》重難點:行政訴訟

更新時間:2013-09-02 09:45:43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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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基礎》重難點: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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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訴訟

  1.適用范圍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賴?、外交等國家行為;

  ②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fā)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坌姓C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芊梢?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相關鏈接】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決定”時,可以依法提出申訴(不能提起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2.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關系

  (1)一般情況:或議或訴

  【解釋】如果選擇行政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服的依然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2)征稅行為:先議后訴(復議前置)

  【解釋】稅務機關的征稅行為,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及退稅、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huán)節(jié)、納稅期限、納稅地點以及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和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及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征收的單位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行為。

  3.訴訟管轄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其他第一審行政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①確認發(fā)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

  ②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郾据爡^(qū)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4.起訴期限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經過復議的:“收到”(而不是“作出”)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果屬于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申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審理和判決

  (1)公開審理

  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合議制度(必須合議)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陪審員組成合議庭。

  【解釋】一審民事案件可以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獨任制,由1名審判員獨立地對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

  (3)回避制度

  (4)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5)依據

  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當地的地方性法規(guī)為依據,“參照”國務院各部委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決定、命令制定、發(fā)布的規(guī)章,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省、自治區(qū)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制定、發(fā)布的規(guī)章。

  (6)撤訴

  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宣告判決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或者被告改變其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原告同意并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7)審限

 ?、偃嗣穹ㄔ簯斣诹钢掌?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

 ?、趯徖砩显V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

  【相關鏈接】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8)判決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fā)生法律效力。

  (9)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認為事實清楚的,可以實行書面審理(不開庭)。

  【相關鏈接】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方法。

  6.侵權賠償

  (1)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當事人“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賠償訴訟可以調解。

  【相關鏈接】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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